《金融借款糾紛案件勝訴實戰指南》是2019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借款糾紛案件勝訴實戰指南
- 出版時間:2019年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出版背景,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書籍主要從借款契約、“借新還舊”、保證責任、抵押擔保、質押擔保、利息與複利、公正、執行、管轄、債權轉讓等方面解答金融借款糾紛案件中的疑難問題,為辦案實踐提供思路與指引,書籍以案例為依託,深入剖析裁判要點及思路,同時深挖問題,設定延伸閱讀版塊,實踐性強,寫作質量高。
圖書目錄
第一章 與借款契約效力及借款契約約定條款相關的法律問題
第一節 與借款契約的效力有關的法律問題
001 借款人騙取貸款,能否以“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認定借款契約無效?(上)/ 1
002 借款人騙取貸款,能否以“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認定借款契約無效?(下)/ 8
003 銀行放貸時未盡嚴格審查義務,不當然導致借款契約無效/ 18
004 銀行履行主要義務後,借款人、保證人以簽章不真實為由主張契約不成立的不予支持/ 24
005 未明確約定借款用途,實際用途與申貸時擬用途不一致的借款契約並不無效/ 30
006 “通謀虛偽表示”第一案:各方通謀無真實交易的票據交易活動無效,以真實的借款關係認定/ 35
第二節 銀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中的法律問題
007 貸款提前到期條件和契約解除條件同時滿足時,銀行應如何行使權利?/ 45
008 銀行宣布解除借款契約,以解除通知到達借款人時發生效力/ 51
009 銀行以起訴方式宣布貸款提前到期的,以借款人收到應訴通知書之日作為提前到期日/ 56
010 非還款賬戶中的資金足夠支付欠款數額,銀行可否要求契約提前到期?/ 61
011 貸款展期契約沒有約定的事項可以適用原借款契約的約定/ 67
第三節 其他與借款契約有關的法律問題
012 銀行內部平賬行為不能產生代借款人清償的效果,還款責任不能免除/ 73
013 銀行要求借款人繳納誠信保證金是否屬於從借款本金提前扣除的情形?/ 78
014 第三人出具的還款計畫未經銀行認可仍應由借款人履行償還義務/ 82
015 借款契約條款存在多種解釋時,應作出有利於借款人的解釋/ 89
016 銀行應承擔已按約發放貸款的證明責任/ 95
第二章 與“借新還舊”有關的法律問題
017 借款人和銀行明確約定“借新還舊”的借款契約有效,擔保人不能以此主張免除擔保責任/ 102
018 銀行和借款人擅自將貸款用於“借新還舊”,抵押人不知情的可比照保證擔保的規定免除擔保責任/ 108
019 銀行應承擔擔保人對“借新還舊”事實是否知情的舉證責任/ 116
020 “借新還舊”屬於“流動資金貸款”的範圍,擔保人不能免責/ 123
021 “借新還舊”未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銀行不得基於原抵押權向抵押人主張優先受償/ 128
022 舊貸款償還後又借出相同金額的新貸款的不屬於“借新還舊”/ 133
023 連續“借新還舊”以達到“短貸長用”目的的借款契約有效/ 137
024 “借新還舊”重新辦理第二次抵押登記設立的抵押權不能對抗成立在先的租賃權/ 140
025 約定借款契約變更除展期和增加借款外無須擔保人同意,後將借款用於“借新還舊”的效力/ 146
第三章 與保證責任有關的法律問題
026 貸款人明知借款人改變借款用途仍然放款的,保證責任應當免除/ 153
027 簽訂保證契約時保證人明知借款實際用途的,不能免除保證責任/ 159
028 借款人變更借款用途但未加重保證人責任的,不免除保證責任/ 167
029 過渡性保證解除條件未全部成就時保證責任不能免除/ 171
030 不能僅以銀行實際放款方式與約定不符為由免除保證責任/ 176
031 債務加入情形下不免除保證人的保證責任/ 181
032 第三人另行提供保證原保證人不知情的,原保證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 186
033 借款人不能全額還款差額部分由保證人代償的約定不構成一般保證/ 190
034 公司內部決議程式瑕疵不影響對外擔保的效力/ 195
035 國家機關提供擔保無效後不當然免除全部責任/ 201
……
出版背景
金融借貸糾紛案件,意味著相關爭議中至少有一方當事人是金融機構,由於金融機構較之大多數其他市場主體而言,在法律合規和風控方面的制度和措施完善得多,故,相關交易文件和契約也較為完備。正因如此,以至於一些朋友,甚至不少法律同仁和司法實務界人士,認為金融借貸爭議業務案件各方爭議空間不大、訴訟技術難度不高、專業含金量不高,甚至完全不重視相關領域法律問題和裁判規則的梳理、分析和研究。我們發現,除我們的客戶外,很多人存在上述認識誤區。
作者簡介
李舒 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擅長金融、強制執行與資產處置、投融資、破產重整、公司和商事爭議解決等領域的法律事務;曾為數十家中外大型金融機構和商業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尤其擅長從實現委託人商業利益的角度就疑難複雜案件提出整體的解決方案;參與辦理各類案件總金額達百億元。
著有《保全與執行裁判規則解讀》《擔保糾紛疑難問題及勝訴實戰指南》《民企產權保護政策彙編與解讀》《公司法裁判規則解讀》《公司法25個案由裁判綜述及辦案指南》等多部著作;在各類專業刊物和媒體發表了大量法律實務文章,並就諸多法律問題接受中外著名媒體採訪;受邀在清華大學、人民大學等著名高校和大型企業授課;創辦的“保全與執行”和“法客帝國”等專業平台有近百萬人訂閱,在法律界具有廣泛的影響力。
唐青林 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北京市律師協會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第二外國語大學國際法學院兼職教授。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民建北京朝陽區參政議政專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曾代理多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疑難複雜案件並成功獲得勝訴。專業論文曾發表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和《法學研究》。
精通公司與金融領域法律事務法,辦理了大量疑難複雜案件。在注重法律實務的同時,注重理論和案例研究,十多年來在中國法制出版社等出版的著作有:《公司章程陷阱及72個核心條款設計指引》《公司法裁判規則解讀》《公司法25個案由裁判綜述及辦案指南》《公司保衛戰——公司控制權案例點評與戰術指導》等十餘部。受邀在清華大學、人民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等高校或大型企業講授“公司控制權法律實務”“企業併購法律法規及律師實戰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