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能:
基本介紹
概況,簡介,
概況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
(二)組織開展人力資源調查,擬訂人力資源和市場發展規劃以及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創業、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創業、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創業、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制度,建立和完善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各類職業培訓機構、職業介紹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統籌建立全覆蓋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區級城鄉失業、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補充保險優惠政策,並參與對社保基金的管理。
簡介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人員政策。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執行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負責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參與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計畫的編制下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有關部門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後續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承擔黨政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統籌落實黨政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加強黨政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
(九)負責辦理高校畢業生接收相關手續。
(十)承擔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有關工作,統籌落實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的建設規劃,提出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建議。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執行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三)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