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潮美食篇·清真

金潮美食篇·清真

《金潮美食篇·清真》是2010年中國傳媒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華美食雜誌社。

基本介紹

  • 作者:中華美食雜誌社
  • ISBN:9789889102739
  • 頁數:439
  • 定價:98.00元
  • 出版社中國傳媒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1-15
內容介紹
“清真飲食”是我國的回、維吾爾、哈薩克、保全、東鄉、烏孜別克、塔塔爾、塔吉克、柯爾克孜等兄弟民族有禁豬習慣。究其根源是來自伊斯蘭教禁食豬肉的條律,但由於長期沿襲的結果早已形成了民族習慣。這種民俗習慣在各族穆斯林中也被主流認定。《古蘭經》上說:“眾人啊!你們可以吃大地上所有合法而佳美的食物。”  伊斯蘭教允許吃一切佳美的食物:佳美的食物很多,有動物類,植物類,礦物類等等,植物類食物除有毒的以外,一般都可以吃(酒例外),如各種糧食,果品,蔬菜等;動物類如牛、羊、駝、雞、鴨、魚、蝦等;礦物類如鹽等,都是可以吃的。 另外,清真飲食提倡不飢不食,食不過飽。 清真飲食禁忌  伊斯蘭教要求穆斯林有選擇的吃飲食品和飲料.《古蘭經》有好幾處指出了禁事物:“信仰的人們啊!你們可以吃我所供給你們的佳美的食物,你們應該感謝真主,如果你們只崇拜他.他只禁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非誦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  1、自死物。自死物之所以被禁食是很容易被理解的,在自然情況下死亡的動物,不外乎有這樣幾個原因,病死,老死,中毒而死,摔死,等或因其他事故和災害而死,在這種情況下而死亡的動物,不是肉質敗壞,就是有毒或大量細菌,吃了後難免對人體有害.再者,人的天性是厭惡死物的,它與污穢聯繫在一起,與人的尊嚴格格不入.不過,在所有的自死物中,魚是例外。 2、血液。不飲血液,除了飲血被認為是不文明的行為外,至於血液中所含的各種病毒,也是現代醫學所證明的了。 3、豬肉。過去的伊斯蘭學者都對禁食豬肉的原因從不同角度給予過解釋.劉智在他的著作&lt;&lt;天方典禮-卷十四 &gt;&gt;中說到:"豸,畜類中污濁只尤者也.其性貪,其氣濁,其心迷,其食穢,其肉無補而多害.樂從卑污,有鋸牙,好攫.愈壯愈惰,老者能附邪魅為崇,乃最不可食物也."這是從審美和倫理的角度加以解釋的.現代伊斯蘭學者從衛生角度給予了解釋,他們廣徵博引了一些古今中外醫學家的研究報告,認定豬肉中有很多寄生蟲和其他病菌,對人體非常有害.這幾位學者的解釋,不能說沒有道理,但仍不能使人滿意.完全令人滿意的解釋恐怕永遠不可能有,因為世界上畢竟有很多人在吃它,既然吃就有吃的理由.所以最簡單也最有力的解釋恐怕還要回到伊斯蘭教的根本經典中.<>中說到禁食自死物,血液和豬肉的原因時說:"因為它們確是不潔."這裡的"不潔"不光是指不衛生,更重要的是指宗教意義上的不純潔.穆斯林從宗教的,倫理的,審美的,衛生的角度,認為豬肉是不乾淨的,而很多非穆斯林民族則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認為是乾淨的。 4、其他禁食之物。穆斯林除了禁食豬肉以外,還有一些動物也在禁食之列,禁食的動物主要有:鷹,虎,狼,狗,獅,熊,象,貓,驢,騾,龜,蛇,蟹,鱉,青蛙等,這些動物都是:暴目者,鋸牙者,環喙者,鉤爪者,殺生鳥者,惡者,暴者,貪者,吝者,性賊者,污濁者,穢食者,異形者,似人者等. 5、誦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伊斯蘭教認為真主是萬物的創造者,是生命的賦予者和終結者.因此要求穆斯林在宰牛,羊,雞等可食動物時念誦"以真主之名",結束該動物的生命是以真主的名義進行的,是合法的,是清真的.否則即便是可食的動物,是非穆斯林宰的,也不清真,故不能食用.值得指出的是,伊斯蘭教允許穆斯林吃"天經者"(猶太教徒和基督教徒)的食物.《古蘭經》指出:"今天允許你們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經者的食物,與你們是合法的."這裡是指經他們宰的可食的食物(如牛羊雞等)和他們製作的五穀類食物,對於穆斯林而言是可食用的.因為猶太教和基督教都是一神教,都承認真主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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