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區人民法院

金水區人民法院

金水區人民法院現有幹警145人,黨組成員9人,其中院長1名,副院長5名,政治處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執行局長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水區人民法院
  • 所在地區:河南鄭州金水區
  • 地址:文化路106號  
  • 現任院長 :楊發群 
  • 所獲榮譽: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先進單位等
  • 職能部門:政治處、辦公室等18個職能部門
系統介紹,領導代表,職能部門,辦公室,政治處,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隊,監察室,地理位置,

系統介紹

金水區人民法院,位於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在金水區委、區人大和上級法院的領導、監督、指導下,在區政府、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斷加強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實現轄區跨越式發展、構建和諧平安金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法院各項工作都取得了驕人成績。其中,先後被全國總工會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先進單位,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先進單位”,被河南省高級法院授予“全省優秀基層法院”榮譽稱號、榮記集體一等功。

領導代表

楊發群,男,漢族,1962年9月3日生,河南鄭州密縣人,四級高級法官。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7月畢業於河南省人民警察學校,大學文化程度。1983年至1997年任新密市礦務局刑偵科偵查員、副科長、科長;1997年至2003年任鄭州市公安局鄭州礦務局公安處黨組委員、副處長、政委;2003年至2004年任鄭州市公安局礦區分局副局長;2004年至2005年任鄭州市公安局火車站分局副局長;2005年至2007年任滎陽市公安局黨組副書記、政委;2007年至2010年任滎陽市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書記、院長;2010年至今任金水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書記、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金水區人民法院

職能部門

金水區人民法院內設政治處、辦公室、研究室、紀檢監察室、立案庭、刑庭、少年案件審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法警大隊、司法技術科、信訪科、老幹部科及柳林、祭城兩個中心法庭等18個職能部門。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建議和提案;負責文秘、機要、綜合信息、保衛、保密、檔案圖書、財務、車輛管理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的固定資產、行政事務、物資裝備、基本建設等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創建工作和依法治區工作。
金水區人民法院

政治處

(下設組織人事科和宣傳教育科)
組織指導全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全院初任法官資 格考試和法官等級評定報批工作;協助區黨委搞好基層人民法院的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全院司法警察警銜評授報批工作;協助主管部門管理全院機構編制工作。主管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和全院幹警工資評定工作。政治處規格為副院級。

立案庭

對區人民法院受理的各類案件登記立案;依法審理、審查有管轄權和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對不服該院的生效裁判提出的各類申訴以及申請再審案件進行審查,認為可能有錯誤的,移交審判監督庭審查辦理;負責司法救助工作;負責人民來信來訪工作;對該院審判、處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負責訴前保全、公示催告、支付令及申請國家賠償案件的審查工作。

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各類刑事犯罪案件、刑事自訴案件和刑事附帶民事的一審案件。審判上級法院指定該院或其他基層法院移送該院的各類刑事案件。

民事審判一庭

依法審判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契約等糾紛案件。

民事審判二庭

依法審判契約證券票據等糾紛案件;依法審判智慧財產權案件和破產案件。

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該院有管轄權的行政案件和上級法院指定該院審理的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

審判監督庭

(違法審判案件審查委員會與審監庭合署辦公)
依法審判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的各類再審案件。
違法審判案件審查委員會負責收集、審查違法審判案件線索,對審判人員在審判執行工作中,故意違反或因過失違反與審判工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定,造成嚴重後果,應當承擔違法審判責任的案件進行審查,並提出初步意見,報審判委員會確認。

執行局

執行該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法律規定由該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協調處理執行爭議案件;執行局局長高配。執行局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科。

研究室

辦理審判委員會會務;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司法統計、調查研究、通訊報導、法制宣傳等工作;撰寫有關文字材料、簡報等。

法警大隊

負責法庭警衛、押解人犯、送達法律文書、負責維護機關的安全和秩序;負責該院的槍枝管理;協助該院執行工作,處理審判和執行工作中出現的突發事件及其他各項警務工作。

監察室

(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主管全院的監察工作。監督、檢查全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對全院工作人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全院工作人員的違紀行為;制定有關監察工作和廉政建設的規章制度。
附:該院在柳林、祭城兩鎮派出二個中心法庭。

地理位置

地址:文化路106號
金水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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