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旅遊局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4〕41號)和《中共金昌市委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金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辦發〔2014〕101號)精神,設立金昌市旅遊局(金昌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昌市旅遊局
  • 外文名:Jinchang Tourism Bureau
  • 職責:加強旅遊政策法規監督實施和旅遊市場開發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旅遊政策法規監督實施和旅遊市場開發職責。

主要職責

(一)旅遊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旅遊業規範性檔案和加快推進旅遊業發展優惠政策並監督實施;執行省市旅遊行業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
2.統籌協調全市旅遊產業發展,制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綜合協調全市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指導市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路線的規劃開發;引導全市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全市旅遊業統計工作。
3.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全市旅遊產品開發。
4.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依法申報出境旅遊業務,報批經營國內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5.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承擔全市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6.監督落實國家、省旅遊局制定的出國旅遊、港澳台旅遊和邊境旅遊政策;指導全市旅遊市場對外交流與合作。
7.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國家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外事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外事、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省市黨委、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決定。
2.行使市委、市政府授權的外事統一管理職能,管理和指導全市涉外領域的相關工作。
3.負責我市因公出國(境)人員、團組的護照申請批件、簽證的申報辦理工作,實行因公護照集中管理專辦制度。
4.負責組織接待來金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的外賓;接待來金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負責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省州(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上報手續。
5.負責和接待來金採訪的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的有關事宜;指導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國(境)外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
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負責向我市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
7.負責對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組織外事幹部的業務培訓;配合紀檢監察、國家安全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對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8.負責處理涉外投訴,參與涉外案件的處理工作。
9.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金活動的管理。
(三)僑務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僑務工作方針、政策、規定和工作部署。
2.負責《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和《甘肅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的宣傳、貫徹和組織實施。
3.行使市委、市政府授權的僑務統一管理職能,管理和指導全市涉僑領域的相關工作。
4.承辦國(境)外華僑、華人的來金邀請、審批、接待工作,並提供相關的服務。
5.組織實施僑務扶貧工作,為僑辦實事、辦好事,聯僑誼、暖僑家、穩僑心,推進“興國利僑”活動。
6.負責處理全市涉僑投訴,參與涉僑案件的處理工作。
(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旅遊局(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人事、機構編制、宣傳、後勤管理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機關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落實;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工、青、婦等工作。
(二)旅遊管理科
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開發建設;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組織指導旅遊統計工作;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協調重大的旅遊活動;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指導旅遊市場促銷工作,開展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和促銷活動;負責旅遊業信息調研和日常對外聯絡工作,負責經營國內旅遊業務旅行社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旅遊賓館飯店的星級評定工作,指導旅遊文娛工作;監督、檢查旅遊保險的實施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指導優秀旅遊城市創建工作;組織、指導旅遊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旅遊局指定的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和資格認證工作。
(三)外事僑務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僑務工作的政策、法規,貫徹落實省市黨委、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執行有關外事僑務政策的具體措施;督促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並協調各部門的外事、僑務活動;貫徹《行政許可法》精神,落實“兩集中兩到位”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答覆和送達。負責或會同有關部門處理重大涉外、涉僑事項;歸口管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協助辦理出國人員簽證和來訪外國人的邀請、簽證、函電等業務;負責對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負責外事幹部的業務培訓;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國家安全和保密部門監督檢查外事紀律及涉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歸僑、和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華僑、歸僑、僑眷出入境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民間對外交往的歸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一)市旅遊局(市政府外事辦、市政府僑務辦)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另核定工勤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下屬其他事業機構繼續保留,其機構編制仍按原規定執行。

附則

本規定由金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金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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