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所軍

金所軍

金所軍,男,漢族,1970年5月生,山西原平人,1989年8月參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山西省陽泉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23年11月,呂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金所軍作出逮捕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所軍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原平
  • 出生日期:1970年5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決定逮捕,公開通報,
1986.09--1989.08 忻州師範學校中師專業學習
1989.08--1999.08 原平市第一國小教師 (其間:1997.08--1999.08借調原平市政府秘書處秘書)
1999.08--2000.12 原平市政府秘書處信息科科長
2000.12--2001.12 原平市委秘書處副秘書長兼督查室主任
2001.12--2004.06 長治市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 (其間:2003.08--2005.12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4.06--2006.05 長治市委組織部副處級組織員、研究室主任
2006.05--2011.04 屯留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其間:2006.09--2009.07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學習)
2011.04--2011.06 長治市郊區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11.06--2016.07 長治市郊區區委副書記、區長
2016.07--2017.07 長治市郊區區委書記
2017.07--2019.10 沁源縣委書記
2019.10--2019.11 沁源縣委書記、一級調研員
2019.11--2021.01 沁源縣委書記、二級巡視員
2021.01--2021.02 陽泉市委常委
2021.02--陽泉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陽泉行政學院院長
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23.09.22,金所軍辭去省十四屆人大代表職務。
2023年4月22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息,山西省陽泉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金所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0月,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陽泉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金所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金所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為他人在職務調整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推進項目;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金所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金所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山西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陽泉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決定逮捕

2023年11月,山西省陽泉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部長金所軍(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呂梁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呂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金所軍作出逮捕決定。

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山西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陽泉市委原常委、組織部原部長金所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至2023年,金所軍借逢年過節、職務升遷、母親去世之機,多次違規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高檔菸酒等禮品和禮金,折合總計40萬餘元。金所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0月,金所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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