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金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金寨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食品藥品監督的政府機構。

主要職能,機構編制,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日常監管信息。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衛生許可和監督管理,承擔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初審、備案工作。
(四)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規範。
(五)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及藥用包裝材料、醫療機構製劑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管理。
(六)貫徹實施全縣醫療經濟產業政策;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中藥材產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中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八)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發布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九)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對保健食品、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進行監測。
(十)貫徹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規範;承擔藥學初、中級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審和繼續教育等有關工作。
(十一)開展與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編制

金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含機關工勤編人員占用),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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