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區農業局

溫如旭(黨組書記、局長):領導和主持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財務、綜合規劃、農村基層組織工作。聯繫五圩、六圩、拔貢等三個鄉鎮推廣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城江區農業局
  • 地點:金城江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部門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金城江區

主要職責

◆ 領導工作分工

溫如旭(黨組書記、局長):
領導和主持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財務、綜合規劃、農村基層組織工作。聯繫五圩、六圩、拔貢等三個鄉鎮推廣站。
羅 熙(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糧油股、推廣中心、農業推廣站、土肥站、區劃辦、勞動監察、土地治理、農田保護、綠化造林、水利建設、科教股及農廣校(農民科技培訓)、鄉鎮農業推廣站的管理。聯繫河池、長老、六甲、白土四個鄉鎮推廣站。
覃海建(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財務、新農村建設、植保站、種子管理站、執法大隊、經作站、安全生產、農業標準化、農業綜合開發、農業項目申報、工資與職稱、農產品流通、農產品加工。聯繫東江、保平、九圩、金城江街道辦等四個鄉鎮(街道辦)推廣站。聯繫六昌園藝場、農科所等兩個局直場所。
韋欽鐘(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監察、工會工作,分管黨務、精神文明(城區美化、亮化、清潔整治)、政務公開、信訪維穩、計畫生育、老齡、治安管理(平安、禁毒工作)、文教體婦衛(新型農民合作醫療、義務教育)、生產救災、統計(生產統計、人事勞資統計)、理論宣傳、普法、議(提)案、檔案和檔案、車輛管理。聯繫側嶺鄉推廣站。

◆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重大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調整、評估和論證;承擔農業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負責農業生產的統計及有關數字的綜合統計工作。
2、研究擬訂農業產業政策措施,協調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根據區人民政府的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執法監督檢查。
3、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4、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參與全區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指導、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與規範化管理,參與組織農產品加工與流通,負責指導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的現代化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
5、負責指導農業資源綜合區劃與開發利用,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建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參與開展基本農田保護和農業資源保護工作;承擔和指導農業重大技術項目及示範區(園)建設;負責組織農用地、宜農荒地等農業區域性開發工作;研究實施大型農業工程和農民奔小康措施。
6、擬訂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計畫及有關政策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組織重大農業科研、技術推廣項目的實施;組織農業教育與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7、執行國家農業技術標準,擬訂地方標準和實施細則;負責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無公害產品和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及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管理轄區內生產及進口的種子、農藥、農膜、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組織實施種、農藥、肥料、農膜、農業設施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8、負責組織全區植物內部檢疫。
9、指導直屬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10、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內設機構及職責

內設局辦公室、糧油經作股、科技教育培訓股、農業綜合股、農業信息股、計畫財務股、政策法規股。下屬事業單位:金城江區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金城江區蠶業服務部)、金城江區農業技術推廣站、金城江區土肥站、金城江區植保站、金城江區種子管理站(金城江區農業行政執法大隊)、金城江區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1、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負責起草、擬定機關有關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督查實施;負責綜合性文字材料的整理起草;搞好綜合、協調、督促和檢查;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負責人事、職稱、年度考核、任免、調配、獎懲等材料組織呈報、統計和管理工作;辦理人大、政協的提案、議案;負責機關後勤行政事務;負責做好老幹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糧油經作股。負責編制全區糧食、油料及經濟作物的生產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農業技術試驗、示範、推廣項目工作;做好農業項目的調整、典型經驗的蒐集整理,對農業生產措施提出建議;負責組織農作物生產與督查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科技教育股。負責擬定農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管理農業科技成果的審定和申報工作;做好農業科技新成果、新產品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農村專門人才和農業科技人員的評先、推優和獎勵工作;做好農民工培訓的組織實施等工作。
4、農業綜合股。研究制定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區域經濟發展要求,參與重大農業項目的調查、評估和論證,對農業發展的重要生產技術措施提出建議;負責有關農業農村工作材料的撰寫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農業結構調整,負責面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指導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搞好社會化服務;負責調查整理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產業化經營和社會化服務的典型經驗。
5、農業信息股。負責好農產品市場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的調研工作;指導全區主要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與規範化管理,調配農業專用生產資料並監督使用;負責收集各地農產品市場信息並提供服務;做好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供求情況的調查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全區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產品加工與流通;組織全區農業名牌產品的評定和申報工作;負責調查、收集、整理農情動態,做好農情信息服務。
6、計畫財務股。負責編制本局及直屬單位的各項經費預決算並監督實施;負責做好農業生產計畫、項目計畫和資金計畫;組織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財務審計工作;負責財政安排級農業部門的各種資金的使用與監督以及項目資金的安排與使用監督等;負責職工工資、福利的呈報、統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7、政策法規股。負責組織協調全區農業行政執法;做好有關農業農村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和檢查落實;研究提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有關農業農村政策的意見、措施和方案;負責農業方面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負責全區農民負擔的監督與管理工作;對農業產業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全區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和法規諮詢;負責組織實施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擔農業行政複議工作和重大行政應訴的通報和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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