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佑人生保障計畫A

金佑人生保障計畫A投保年齡:出生滿30天至65周歲,躉交,5年、10年、15年和20年交。

投保提示,產品特色,投保示例,保障責任,

投保提示

1、 投保範圍
2、 交費方式
3、 保險期間
至被保險人終身

產品特色

1、身價健康加養老,保障功能四合一
本產品與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4版)(即"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A款(2014版)")搭配,組成更為全面的保障計畫。既終身提供身價保障,為您和家人的一生幸福生活遮風擋雨,抵禦風險,又提供重疾和特定疾病保障,更可根據養老規劃的需要,使用年金轉換功能,每年領取養老年金,為晚年生活添精彩,實現身價、重疾、特定疾病和養老的"一站式"綜合保障。
2、分紅複利送心意,保障年年三遞增
身價保障、重疾保障和特定疾病保障額度將隨著每年年度紅利的分配而不斷增加,保額複利遞增且免核保體檢,使您的保障水平實現動態增長,除此之外,還能獲得豐厚的終了紅利,讓您獲得充足的保障。
3、保障範圍更廣泛, 健康呵護雙提前
不僅提供多達60種的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2種特定疾病的關愛提前給付,健康有託付,患難顯真情。
4、特定疾病顯關愛,後續保費可豁免,
交費期內,如被保險人發生契約約定的特定疾病提前保險金給付後,豁免後續各期保險費,彰顯周到全面的人性關懷。
5、資金周轉添幫手,生活事業更從容
在契約有效期內,如您急需周轉資金,可使用保單貸款功能或減保功能來緩解資金壓力,為您的生活和事業助一臂之力。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周歲,任職於某企業,事業有成,家庭幸福,為自己投保20份"金佑人生終身壽險(分紅型)A款(2014版)"和"附加金佑人生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A款(2014版)",主險基本保險金額20萬元,主附險年交保費13840元,10年交清。

保障責任

(一)保障利益
金先生的保障利益如下:
1、身故或全殘保障:給付20萬元+當時的累積紅利保額+關愛金,主險契約及附加險契約終止。
*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或全殘:給付主險契約及附加險契約已支付的保險費+當時的累積紅利保額所對應的現金價值+特別紅利,主險契約及附加險契約終止。
2、重疾保障:如金先生被確診初次患附加險契約列明的重大疾病,給付20萬元+當時的累積紅利保額+關愛金,主險契約及附加險契約終止。
*附加險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患契約約定的重大疾病:給付主險契約及附加險契約已支付的保險費+當時的累積紅利保額所對應的現金價值+特別紅利,主險契約及附加險契約終止。
3、特定疾病保障:如金先生因意外傷害,或在附加險契約生效或最後一次復效(以較遲者為準)之日起180日後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被確診初次患附加險契約列明的特定疾病,給付20%×(20萬元+當時的累積紅利保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給付後,附加險契約繼續有效,但該項責任終止,且附加險契約和主險契約的有效保險金額同比例下降。若主險契約有終了紅利的,同時給付主險契約有效保險金額下降部分所對應的關愛金。
4、保險費豁免:如金先生符合特定疾病提前給付保險金給付條件,除給付特定疾病提前給付保險金外,自金先生被確診初次發生附加險契約約定的特定疾病後的首個保險費約定支付日起,每年於保險費約定支付日豁免主險契約及附加險契約當期應支付的保險費,直至附加險契約終止。被豁免的保險費視為已支付。
(二)紅利分配
按低、中、高等紅利水平計算,若未發生特定疾病提前給付理賠,80歲時,累積紅利保額將達到56645元、83468元、120883元,關愛金為35930元、201262元、455653元。
終了紅利在契約終止時給付。
(利益演示是基於公司的精算及其他假設,不代表公司的歷史經營業績,也不代表對公司未來經營業績的預期,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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