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履行我國的國際義務,根除非洲衝突鑽石非法貿易,維護非洲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根據
聯合國大會第55/56號決議,《金伯利進程國際證書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中國實施
金伯利進程國際證書制度並制定了有關規定。國家質檢總局作為這一制度的實施管理機構,由其指定的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負責對進出口毛坯鑽的相關項目進行核查檢驗。
大事記
1998年
1999年
1999 年10月3日– 全球目擊者(Global Witness)領導一個由四家歐洲非政府組織參與的小組發起了一項名為‘致命交易’的新行動。該小組成員有全球目擊者(英國),國際醫療(Medico International – 德國),
荷蘭南非學會(Netherlands Institute for Southern Africa – 荷蘭)及Novib基金會(
國際救援組織樂施會OXFAM的成員機構)。該聯盟發表了一份新聞稿,標題是‘為阻止十億美元鑽石貿易向非洲衝突提供資金而發起的運動。’與之伴隨的是一場新聞公關運動,目標是精心選擇的新聞記者和珠寶零售商,並且使用裝在珠寶盒內的仿鑽石戒指,而珠寶盒上貼有標籤,標籤上有鑽石行業對
安哥拉和平前景影響的負面統計數字。
2000年
2000年5月11–12日 – 在
金伯利舉辦了一次論壇,討論衝突鑽石相關的問題。這次會議象徵著金伯利進程(KP)的開始。
2000年7月5日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投票表決,在全球範圍內禁止從獅子山購買鑽石原石。
2000年7月 – 世界鑽石交易所聯盟(World Federation of Diamond Bourses)和國際鑽石加工廠商會(International Diamond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在
安特衛普開會,通過一項決議,創建世界鑽石委員會(WDC)。該決議要求非盈利性質的世界鑽石委員會建立並實施一項追蹤系統,用以追蹤鑽石原石的進出口,以防止利用鑽石服務於非法目的。
2000年9月4 - 5日 – 納米比亞礦產與能源部主持了一次由除
獅子山、
剛果民主共和國和印度之外的所有主要鑽石生產國和進口國派遣的50多位代表出席的會議。兩天會議的目的是完成起草一份概述工作小組提議的檔案,並起草一項由各國部長公布的聲明,以供9月21日在比勒陀利亞召開的部長級會議批准兩份檔案。
2000年9月7日– 世界鑽石委員會的成立大會在特拉維夫舉行,與會者同意授權該委員會進一步擬定並實施一項綜合性計畫,對衝突鑽石貿易加以限制,並同時把對合法鑽石貿易的影響降至最低限度。
2000年9月19 - 21日 – 政府機構、鑽石行業和非政府組織最終確定了一份檔案,將在不久召開的為準備一項有關終止衝突鑽石貿易的
聯合國大會決議(UNGAR)的倫敦大會上提交。
2000年10月25 - 26日 – 一次在倫敦召開的政府間大會(英國政府擔任大會主席)制定了一份檔案,將在聯合國大會(UNGA)大會上提交討論。
2000 年12月1日 – 聯合國大會(UNGA)通過一項有關衝突鑽石的
決議草案,且該草案成為引入全球證書制度和供各國規劃並實施關於鑽石貿易活動的國家法律的框架性檔案。
2001年
2001年2月13 – 16日– ‘
金伯利進程’這一術語首次正式使用。參與金伯利進程的38國政府在納米比亞首都
溫得和克開會。
2001年2月20日 – 以色列鑽石銀行向其客戶發出通知,警告他們關於衝突鑽石的問題,督促他們遵守聯合國決議。他們告誡客戶不要參與衝突商品的交易。
2001年4月25 - 27日 – 金伯利進程政府間工作組在比利時首都
布魯塞爾開會,進一步推動全球證書制度的進程。
2001年5月7日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關於賴比瑞亞的1343號決議,在沒有證據表明
蒙羅維亞已經停止支持該地區的武裝組織、尤其是
獅子山的
革命聯合陣線(RUF)的情況下,自動生效。該決議包括禁止從賴比瑞亞出口鑽石,直至有證據表明業已引進認證方案。
2001年7月3 - 4日 –
金伯利進程參與國在莫斯科召開全體會議。這次會議的主要目標是,在符合
聯合國大會決議授權的條件下,為一項鑽石原石國際證書制度定義最低的可接受標準。
2001年9月11 - 13日 – 金伯利進程參與國在英國召開全體會議。
2001年10月30日 - 11月1日 – 金伯利進程的參與國在
安哥拉首都
羅安達召開全體會議。
2001年11月26 - 28日 – 金伯利進程在
波札那首都
哈博羅內召開會議,並就全球證書制度達成一致意見。
2002年
2002年3月18 - 20日 –
金伯利進程會議在加拿大召開。
2002年7月18日。
歐盟委員會發布一項‘歐盟委員會規則’第一稿 – 實施鑽石原石國際貿易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
2002年11月4 - 5日 – 金伯利進程會議在瑞士
因特拉肯鎮召開。有37個國家簽署了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規定鑽石原石在進出口時必須配有一份證書。鑽石原石將不會出口至該制度的非參與國。該制度將在2003年1月1日實施。很多參與國並未做好充分準備來全面實施這一進程,其中包括美國和英國。因此,簽發了一個至2003年5月1日止的‘寬限’期。
2003年
2003年1月1日 – 南非被任命為
金伯利進程的主席國。2003年2月13日 – 英國政府鑽石署(UKGDO)正式辦公。
2003年4月24日 – 美國總統布希簽署並使HR 1584‘清白鑽石貿易法案’(Clean Diamonds Trade Act)成為法律,以實施相關規則,讓美國遵守金伯利進程。
2003年4月30日 – 金伯利進程在
約翰內斯堡召開全體大會。新參與國全面實施金伯利進程的日期展期至
2003年7月31日。那些已經被接納為參與國的國家必須最遲在2003年5月1日依法全面遵守金伯利進程。
2003年5月1日 –
金伯利進程在所有參與國全面實施。只有參與國現在可以彼此進行鑽石原石貿易。新申請加入的國家須最遲在7月31日實施國家法律。
2003年10月20日 – 金伯利進程全體會議在
南非太陽城召開,主題是確立金伯利進程的監督標準。
2004年2004年1月1日 – 加拿大被任命為金伯利進程主席國。
2004年7月9日 –
剛果共和國[也稱為
剛果(布)]在接受審查之後,從金伯利進程中被除名。金伯利進程加拿大主席蒂姆·馬丁說:“剛果共和國無法說明其官方出口的大量鑽石原石的來源。
金伯利進程參與國需要有實足的信心確保衝突鑽石不會進入合法貿易。將剛果共和國從參與國名單中除名,是維護金伯利進程證書制度可信性及完整性的必要措施。”
2004年10月29日 – 金伯利進程參與國在加拿大
魁北克省加蒂諾鎮召開全體會議。蒂姆·馬丁主席在閉幕詞和主席報告中宣布,認證鑽石來自非衝突地區的金伯利進程覆蓋了全球所有鑽石貿易的99.8%。
2005年
2005 年1月1日 – 俄羅斯被任命為金伯利進程的主席國
2005年11月17 - 18日 – 金伯利進程全體會議在莫斯科召開。全體會議接受了
象牙海岸的請求,表示該國將不再簽發金伯利進程證書,因此將暫停從該國官方出口鑽石原石。
2006年
2006年3月10日 – 非政府組織非洲加拿大夥伴組織(Partnership Africa Canada)發布一份報告,稱巴西無法說明大約一半的鑽石出口,因此應該暫停巴西的金伯利進程資格。
2006年3月20日 – 巴西駐英國大使Jose Mauricio Bustani對《
金融時報》說:“巴西礦產能源部在
金伯利進程證書業已發放的所有採礦地區正進行新的檢查。”
2006年4月– 金伯利進程通過對巴西審查之後發現,該國程式中存在某些反常情況和弱點。巴西政府採取迅速積極行動暫停其對鑽石原石的官方出口,並且正在與金伯利進程合作,以期儘快糾正這一情況。請注意,儘管採取了自我執行的出口禁令,巴西仍然是金伯利進程的成員。
2006 年6月19 - 23日 –
波札那主持了金伯利進程閉會期間的會議。
2006 年11月6 - 10日 – 金伯利進程全體會議將在
哈博羅內召開。
2014年
2014年我國成為金伯利進程的主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