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早在西漢初年實行的“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漢書·食貨志》)就屬這一財政原則。但是該原則的正式提出是在唐代中葉以後,楊炎在實行
兩稅法的建議中規定:“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舊唐書·楊炎傳》)。當時正值政治局勢動盪,
財政支出龐大,入不敷出,商品經濟也有了一定的發展,實行量出為入原則有其客觀要求。
在中國歷史上,量出為入原則的提出是在
量入為出原則之後。在長期的歷史實踐中,根據當時的具體形勢,往往兩種原則交替使用。在實際生活中,量出為入原則常被用作任意增加稅收負擔,滿足支出膨脹的依據。當代一些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實行
凱恩斯主義財政政策,財政支出的膨脹和不斷增長的
財政赤字,成為不斷增加稅負和巨額國債積累的決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