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遺址

野店遺址

野店遺址位於山東省濟寧市鄒城市嶧山鎮野店村南,為山東省史前考古文化遺址,屬山東省典型的大汶口龍山文化,兼有周至漢代遺存。1971年至1972年發掘,共揭露面積1660平方米。清理大汶口文化墓葬、灰坑、房址、陶窯及龍山文化的房址、灰坑。出土各類文物千餘件。出土文物有生活用具、生產工具和裝飾品。隨葬品多寡不一標誌著氏族內部貧富分化日趨明顯。野店遺址對考證該城在古代史社會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

1977年12月,野店遺址被公布為山東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013年5月,被國務院核定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野店遺址
  • 地理位置:山東省濟寧市鄒城市嶧山鎮野店村
  • 總面積:56萬平方米
  • 揭露面積:1660平方米
  • 級別批次: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批准單位:國務院
  • 批准文號:國發(2013)13號  
  • 編號:7-0222-1-222 
  • 時代:新石器時代 
管理保護,文物遺存,遺址意義,

管理保護

野店遺址
1985年,文物出版社出版《鄒縣野店》向國內外發行。
2012年9月3日上午,伏羲廟、野店遺址、邾國故城大遺址保護項目啟動儀式在山東省濟寧市鄒城郭里鎮伏羲廟遺址隆重舉行。。

文物遺存

遺址地勢北高南低,東西長約700米,南北寬約800米,總面積約80萬平方米。古文化堆積厚0.5米至1.6米。1971年至1972年,由山東省博物館和鄒縣文物保管所聯合對遺址進行發掘。
發現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的雙疊層,清理大汶口文化墓葬100餘座、灰坑17個、房址6座、陶窯2座;龍山文化的房址l座、灰坑6個。出土各類文物1000餘件。經放射性同位素碳14測定,該遺址距今約4640年至6170年之間,約略延續了1500年左右。
野店遺址的古文化層分為4層,內含大量陶片、木炭、紅燒土。房址有方形、圓形,均有半地穴式建築。部分區域墓葬密集,多呈長方形土坑豎穴,分有葬具的原始大、中型木槨墓、無葬具的小型墓,以女性單人墓葬為主,合葬墓僅占10%。
野店遺址
兒童墓採用瓮棺葬的形式。隨葬品多寡不一,大、中型墓隨葬品,大都在50件至80件。小型墓僅1、2件,存有按貧富分區埋葬的情況。其生活用具為陶器,品類繁多、製作精細,採用鏤孔、刻花、擰花等工藝。彩陶器用白、赭、紅、黑等色,組成網狀、星形、圓圈和植物紋圖案,有較高的藝術價值。生產用具是磨製精細、潔度較高的石器。裝飾品多是玉簪、玉環、玉璜等玉器。
在這次發掘中取得了大汶口文化與龍山文化相迭的雙疊地層,並在大汶口文化層中出土了不同層次的大汶口文化不同階段的墓地、灰坑、房基等遺蹟和豐富的生產工具、生活用具、裝飾品等1000餘件文物。共清理灰坑28個,房基7座,陶窯2個,墓葬89座。墓葬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和二層台兩種結構,大多有木質葬具,方向以東西向為主,少量為南北向,葬式以單人仰臥直肢葬為主。墓內隨葬生產工具有石、骨、角、陶等質料,以石質為主,石器有有斧、錛、鏟、刀及紡輪等,骨角器有矛頭、箭頭、鑿、錐、兩端刃器、角叉,陶質僅有紡輪一種;生活用具主要為陶質和骨質,陶器有觚形杯、鼎、豆、盆、盤、鬹、盉、器座、漏器、壺、背壺、罐、尊、碗、缽、瓶、缸及杯等,陶色有紅、灰、黑、白及乳黃等,常見紋樣有雲雷紋、渦旋紋、八角星紋、圓圈紋及斜柵紋等,骨器有針、柶和梳等;裝飾品有玉、石、骨、角、牙、陶等質料,器類分笄、束髮器、鐲、環、墜、管等。發掘結果表明,遺址內涵為大汶口文化與龍山文化新石器時代遺存,遺址的大汶口文化絕對年代為距今6170—4640年之間,大約延續了1500年左右。

遺址意義

野店遺址所表現的社會生產水平及其差異,反映了不同的社會現象:該遺址早期尚處在母系氏族末期;中期時父系氏族制因素開始突出,為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過渡時期;晚期隨著生產力的迅速發展,父系氏族已基本形成和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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