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

2015年11月,環保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對全國28個省區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情況進行了考核。截至2014年底,我國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重點項目已完成72.4%,全國五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20.8%。總體來看,2014年規劃實施總體情況良好,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明顯下降,項目實施進度加快,重點企業環境管理進一步加強。

考核結果,通報預警,

考核結果

2014年,天津、浙江等2個省市為優秀;上海、江蘇、遼寧、山東、青海、河南、江西、廣東、福建、安徽、新疆、河北、四川等13個省區市為良好;湖南、貴州、陝西、內蒙古、黑龍江、寧夏、雲南、吉林、重慶、廣西、湖北、甘肅、山西等13個省區市為合格。
北京、海南、西藏3個省區市因治理任務輕,按照要求自行組織本地區開展自查,不參加全國考核評分。
環保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儘管2014年規劃實施取得積極進展,但近30年涉重金屬產業的快速擴張造成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於高位水平,重金屬環境風險隱患依然突出。部分地區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與2007年相比呈明顯上升趨勢,河北、內蒙古、福建、四川、陝西、新疆等省區市控制新增排放壓力大。

通報預警

環保部已對規劃實施存在問題的地區進行通報和預警,並將2014年度的考核結果作為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分配的重要依據,2015年中央財政下達30個地市專項資金約28億元,其中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增幅過快的煙臺市、郴州市、婁底市、岳陽市、涼山州,適當扣減2015年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
2015年是規劃收官之年,國務院有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進度滯後省份加快規劃實施。2016年環保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規劃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到期未完成規劃目標的地區進行環評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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