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農論

荀子強調農業在中國古代國家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農論
  • 定義:荀子強調農業在中國古代國家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理論
背景與思想來源,內容,影響與評價,

背景與思想來源

從根本上說,荀子的重農論的提出,源於春秋戰國時代社會分工有很大發展的現實需要。春秋戰國時期,尤其是戰國末年,農業、手工業、商業以及體力勞動與腦力勞動進一步分化。士農工商,職業殊途。鐵制農具進一步推廣,農業生產的經驗、技術、水平有很大提高,工貿也逐步繁榮。諸侯爭戰更使農業生產的社會需要顯得緊迫。人們對農業的認識積累了大量的感性材料,許多思想家特彆強調農業的重要性。農家許行要求賢者與民並耕而食;儒家孔孟主張統治者無奪農時,足食惠民;墨子主張以農為本業;法家李悝倡盡地力之教,商鞅主張農戰論;道家主張小國寡民,自給自足。但他們的主張缺乏系統性與深刻性。荀子則超前把握了大一統的時代趨勢,根據統一國家發展經濟的需要,繼承儒家孔孟的思想,並吸收和改造法家的富國論以及關於重農抑工商的思想,援法歸儒,提出了重農論。

內容

荀子重農論的立論基礎是:①“田野縣鄙者,財之本也。”(《荀子·富國》)農業資源、農業勞動力是財富的本源,其原因在於農業生產是直接而唯一的財富生產活動,是國家財政開支的依靠。②農工商等經濟部門之間,存在著相互為用又相互限制的關係。國家應協調士農工商百業人口的數量比例,避免士工商等對農業的不良作用,維護農業生產正常進行。
荀子重農論的具體主張如下。
①平政裕民,養民養農:荀子要求國家運用政治力量,發揮其對經濟的導向功能,優先穩定和發展農業生產,使農民有所節餘貯備,保證農業再生產的基本條件,以刺激農業生產,安定社會,富民富國強國。荀子肯定:人生而有欲,是人之情實;人生而好利,是生之自然。不過人有社會性,能察物之理,制天命而用之。治國要上得天時,下得地利,中得人和。他特別重視運用民力,“用國者,得百姓之力者富”(《荀子·王霸》)。對於人類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和創造財富的能力,荀子相當樂觀。他說若得民力,“則財貨渾渾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時焚燒,無所藏之,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荀子·富國》)。因而,他反對墨子憂天下匱乏,希望“儒術誠行”(同上),敬重人為。為了鞏固生產,還要統治者階層做到各盡己職,一切按“明分”的制度行事,務於利民而不爭民利,所謂“從士以上皆羞利而不與民爭業”(《荀子·大略》)。
②節用裕民:國家賦稅對農民生產積極性和生產循環有直接重要的影響。孟子主張制民以恆產,荀子也有類似主張,這就是節用裕民。他主張“田野什一”(《荀子·王制》),“輕田野之稅,平關市之徵”(《荀子·富國》)。堅決反對巨斂苛稅,警告說:“聚斂者,召寇、肥敵、亡國、危身之道也。”(《荀子·王制》)荀子還反對:“好功”、“好戰”,攻城掠地,要求政治做到“寬、饒、簡、易”(《荀子·富國》)。
③必須有完善的農政管理制度:他提出國家應設定“司田”、“司空”、“虞師”、“鄉師”等管理各種農事的職官。司田管理農事,司空管理水利建設,虞師管理農業自然資源,鄉師管理執行具體的下層事務等。在此基礎上,荀子還提出農業生產者要“善治”田業,包括掌握生產規律、利用耕作技術器械,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要把善治與周密慮事、戰天役物、善假於物、劬勞疾力結合起來。
④節制工商而求協調百業分工:戰國末期,各諸侯國之間攻城掠地的頻繁戰事,予農業生產以極大破壞;而士農工商百業之間嚴重的比例失衡,也加深了農業的危機。對此,荀子看得十分真切。他說:“夫工匠農賈未嘗不可以相為事也,然而未嘗能相為事也。”(《荀子·性惡》)所謂“相為事”就是分工協調。荀子的分工論強調君王應重用儒術,因為儒術的“明分”理論能使社會秩序化,包括使分工得以實現,“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荀子·王霸》)。荀子認為個人智力、能力有限,分工能使分職精一,使人在社會中能其所不能。荀子的重農論著力辨明農業是創造財富的唯一泉源,釐清農工商的主次,以農為本,使百業相與為事。
荀子並不反對工商業本身及其社會職能和經濟作用。相反,他辯護商業能“通流財物粟米,無有滯留,使相歸移也,四海之內若一家”,“故澤人足乎木,山人足乎魚,農夫不斫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賈不耕田而足菽粟”(《荀子·王制》),並主張“關市幾而不征”(同上),國家要開關市、通貨財、安商旅。但是,士農工商雖並存分業、相互依賴與相互促進,但工商貿對農業亦隱含著排斥、限制的反作用。荀子主張平衡這種自發限制的機制,要求採取措施,調節士農工商數量比例上的嚴重失調。他指出,士與工商人口存在相對過剩的問題,“士大夫眾則國貧”,“工商眾則國貧”(《荀子·富國》),要求工商適應農業生產。
荀子主張聖王治國,“故仁人在上,則農以力盡田,賈以察盡財,百工以巧盡器械”(《荀子·榮辱》)。如此能使“商賈敦愨無詐,則商旅安,貨通財,而國求給矣。百工忠信而不楛,則器用巧便而財不匱也。農夫朴力而寡能,則上不失天時,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廢”(《荀子·王霸》)。這就是他理想的天時、地利、人治和諧統一的“能參”社會。
荀子的重農論與法家的重農主義性質有所不同。荀子雖然強調務本禁末,但並未確指工商為末業,他至多是主張相對地抑制工商,平衡士農工商。法家重農主義以農為本、抑制工商。韓非明確地提出“農本工商末”的觀點,甚至斥工商業者為“五蠹”之一。不過,荀子雖然是儒家,但其理論對法家亦有部分吸收。其隆禮重法的最高主張,反映了儒家與法家雖不合而同流的趨勢。荀子的“兼足天下之道在明分”(《荀子·富國》)的主張,顯示了他的重農是寄希望於國家行政干預來強制推行。

影響與評價

荀子的重農論對以後兩千多年中國經濟發展有積極的影響。重農抑工商的政策出於法家,而荀子的重農論則較完整,雖有相對地抑制工商的一面,畢竟以求協調士農工商為宗旨。
“民以食為天”。中國古代以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為基礎,重視生產與重視農業幾乎是同義語。重農論之所以有影響,最根本是決定於中國古代的生產力水平和生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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