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股東是指持有公司任何一種類型的股票比例超過10%的股東,他們與董事和執行經理一起統稱為“內部知情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要股東
- 外文名:Major shareholder
重要股東的義務,參考文獻,
重要股東的義務
重要股東必須在導致其成為重要股東的股份利益獲得或得知該獲得第2日起5日內作首次報告,以其中較遲日為準。如果公司是重要股東,董事會不必了解必要的情況。主要投資人員和投資綜合經理進行購買後時間開始計算。他們的了解等於公司的了解;否則董事會可能一直不知道。這將違背法律的意圖。
(1)聲明報告人知道的在股本中持有利益的股份的數量;
(2)與上述有關的股份的在冊持有人的身份及每人持有的數量。
之後,重要股東在持股發生1%的變化時必須報告。
報告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對公司和聯交所作出,保證聯交所在公司之前收到報告。違反有關報告的義務可受罰款和監禁的處罰。
參考文獻
1 共青團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編.99中國金融青年論壇.中國金融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2 何美歡著.公眾公司及其股份證券(上、中、下冊).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0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