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重慶渝北區公安分局今披露,該區檢察院2016年8月15日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嫌疑人趙明(化名)作出起訴決定。趙明自2014年2月以來,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民眾資金1400餘萬元。

警方介紹,2014年2月,四川省遂寧籍人趙明來渝,在渝北區龍平街成立了某投資諮詢服務公司。在未取得《金融許可證》的情況下,以給四川省多家實體經營公司融資、承諾給予投資者每月1.6%-2%的高額回報為誘餌,在街面發放宣傳單,向社會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總計1400餘萬元。
2015年1月,渝北區警方接到民眾報案,遂對該公司開展調查,經過多方調查取證,終於將趙明抓獲,並於去年11月底移送檢察機關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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