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易兵為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 所屬地區:重慶市黔江區
  • 管理範圍:民政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貫徹執行全區性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承擔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貫徹執行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相關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行政區劃調整相關工作,負責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區內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
(六)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政策和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法規、標準,負責社會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負責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指導兒童福利、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服務機構管理,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重慶市黔江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重慶市黔江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會同重慶市黔江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重慶市黔江區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民政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外事接待和督查督辦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應急值班、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黨務群團、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宣傳、信息、教育培訓、綜合治理、精神文明、愛國衛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社會工作發展計畫、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畫;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社會工作者執業水平評價及登記管理工作。
(二)救災救濟科
負責擬訂和實施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措施;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承辦救災資金分配方案擬訂、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災民生活救助和生活困難人員臨時救濟工作;指導城鄉社區防災減災工作;協同區政府應急辦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三)社會救助科
負責擬訂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負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投入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全區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區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科
負責擬訂和貫徹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擬訂和實施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擬訂和實施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婚姻管理;承擔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工作。
(五)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科
負責擬訂和實施社會福利事業、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和實施社會福利機構、福利彩票銷售有關管理辦法;負責城鎮“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孤兒和殘疾人的供養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監督指導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年檢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贈)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工作;擬訂和實施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全區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七)優撫安置科(掛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貫徹優待撫恤補助的具體辦法、措施;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承辦烈士的報批審核和褒揚工作;審核報批區級以上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指導軍供站正規化建設和完成軍供保障任務;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老齡科(掛區老年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全區老齡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聯繫、協調區老年大學教學日常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區劃地名科
監督實施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審核和申報區內行政區劃調整、城區地名命名等工作;組織承辦有關界線的聯合檢查;負責區級、鄉鎮、街道界線管理工作的指導及邊界糾紛的調處工作。
(十)民間組織管理科
負責對社團、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全區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區級社團、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訂和監督實施民政基本建設和事業費管理辦法、民政財務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和民政統計工作。
監察室與辦公室合署辦公。主要負責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地圖信息

地址:彩虹路359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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