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語言類助學園區

重慶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語言類助學園區

自考助學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管理試行辦法》(考委[2010]1號)檔案精神,落實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公告與社會監督制度,加強助學宣傳和引導工作,做好對助學組織的社會監督及指導,為廣大自考學習者合理選擇助學組織提供信息服務,保證自學考試社會助學體系更加規範、健康地運行。自考助學園區,是由各省市自考辦遴選辦學思想端正、組織管理規範、助學力量較強的單位組織擔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語言助學園區
  • 地理位置重慶市
自考社會助學工作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自考社會助學活動的開展,關係到自學考試的聲譽和事業的發展,關係到考生的學習質量和考試質量。為了加強對社會助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規範社會助學組織的助學活動,2000年,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根據國務院《社會力量辦學條例》和原國家教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的意見》等檔案精神,制定了助學組織登記辦法。要求舉辦助學活動的助學組織定期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登記備案。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而舉辦社會助學活動的助學組織不予登記。各省級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每年要將登記備案的自學考試助學組織情況報送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備案。同時要求各地在完成社會助學組織註冊登記的基礎上,建立對社會助學工作的考核評估制度。
考核評估的目的是督促社會助學組織遵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政策、法規、制度,按照社會助學的有關規定和所登記的助學範圍進行助學活動。考核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助學方向、助學條件、助學輔導、宣傳諮詢、提供服務、教育科研6個方面。考核評估後對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對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對拒不參加考核評估或經整改後仍不合格的助學機構,由省考辦定期向社會公布。到年底已有部分省(自治區)制訂了考核評估辦法和細則,並已開展工作。
2000年,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中加強德育工作的意見》,要求社會助學組織加強思想品德教育課程建設,充分發揮黨團組織、學生會的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德育活動,加強德育工作領導,保障德育工作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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