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開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開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重慶市開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負責監測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負責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牽頭匯總編制政府投資規劃及資金平衡計畫,統等、調度和督促重大項目,負責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審核轉報各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牽頭編制並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新型城鎮化規劃;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相關部門擬訂產業政策;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負責擬訂地方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炭行業發展規劃擬訂和項目申報(轉報)工作,負責長輸油氣管道保護工作;負責貫徹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提出價格改革方案,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和區級儲備糧食管理,承擔糧食監測、應急調控、軍糧供應管理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統籌協調監督全區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監督管理全區招標投標工作,依法辦理區級審批、核准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方案審批、核准事項;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綜合管理機關日常事務,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政務公開、機關安全、財務管理、會務安排、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統戰、群團、法制、幹部人事、精神文明、信訪穩定、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牽頭年度綜合目標考核、職工考評等工作。
(二)綜合改革科
負責牽頭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協調跨區域、跨行業的重大專項規劃編制;統籌規劃管理和編制立項;研究提出新型城鎮化、城鄉融合發展、區域協調發展、區域合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建立實施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和政策體系,實施目標管理;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
(三)投資管理科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概算調整工作;負責政府投資融資規劃的編制,提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議,起草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負責按許可權轉報申請市政設施、港口設施、政法單位和黨政群團投資項目及投資計畫下達;組織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協調監管東西扶貧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
(四)重點項目科
負責編制全區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三年滾動投資計畫和年度建設計畫;負責重點項目的建設考核、統計、督查等工作;負責重點項目庫管理,組織開展區級重點項目滾動儲備,督促重點項目前期準備工作;銜接市級重點項目名單、擬訂區級重點項目名單;協調平衡區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和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專項資金;牽頭處理重點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五)審批服務科
負責統一集中審批(核准、備案)許可權內的各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核准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方式;牽頭推進區發展改革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六)農村經濟科
負責編制易地扶貧搬遷、以工代賑規劃並協調實施;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對應領域建設項目的策劃儲備、審核轉報、投資計畫等;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參與擬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統籌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項目建設資金;牽頭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相關工作;牽頭機關扶貧幫扶工作。
(七)產業發展科
負責制定綜合性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現代製造業的政策措施建議,提出工業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指導協調一、二、三產業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並銜接平衡相關政策、規劃和計畫,負責工業領域建設項目的策劃儲備、審核轉報、投資計畫、實施督導等工作,協調推進產業基地建設。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牽頭推進全區信用體系建設。統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相關工作。
(八)能源環保科
負責擬訂生態環保及能源領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統籌推進實施;牽頭推進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產業、循環經濟工作,負責能源環保等領域建設項目的策劃儲備、審核轉報、投資計畫、實施督導等工作。負責擬訂煤炭發展規劃和項目申報(轉報)工作。牽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監察工作;牽頭長輸油氣管道保護工作。
(九)社會發展科
負責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教育、衛生、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體育、民政、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發展規劃、計畫與全區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負責相應領域建設項目的策劃儲備、審核轉報、投資計畫、實施督導工作;牽頭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
(十)糧食貿易科
負責統籌協調平衡物資儲備,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區重要物資儲備規劃、計畫。負責全區糧食供需平衡和應急調控,組織編制實施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轉報糧食等重要商品進口配額。負責區級儲備糧食管理,制定糧食儲備規劃及購銷、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區級儲備糧油管理和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工作。牽頭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價格管理科
負責按許可權制定或調整由區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依法組織價格聽證;負責按許可權管理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按許可權組織政府定價項目的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工作,組織開展重要農產品的成本調查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預測預警工作。
(十二)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招標投標活動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各類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負責招標投標信用管理和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協調指導政府採購、國有產權交易、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等公共資源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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