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市、區有關教育工作的決定、指示和工作部署,制定全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決定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管理、指導全區教育工作。
(二)負責全區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教材建設及教育科研工作;會同計畫部門編制、上報、下達中國小教育招生計畫;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與協調,組織實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傾斜的政策措施,實施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育教學研究,統籌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監測工作,負責對鎮鄉街道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組織實施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導職業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和質量。
(六)統籌全區教育體制改革,擬訂全區中國小的布局結構調整規劃;擬訂、實施中國小的設定、撤銷、調整、停辦、更名、合併的方案。
(七)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負責教育經費的安排和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援助的管理。
(八)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擬訂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承擔民辦教育監管的責任。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主管全區教師工作,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工作。
(十一)管理、指導教育工會工作及本系統工、青、婦等群團工作。統籌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大中專招生考試和高、中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各類教育考試、錄取管理工作;管理中國小有關學歷證書和培訓證書的發放;承擔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的語言文字管理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工作。
(十四)負責本系統的安全穩定監管工作;負責對各類學校的國有資產進行管理;指導各類學校建設、教育信息化和物資技術裝備、教育產業、學校後勤改革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教育電子政務信息管理中心)。統籌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機關檔案等工作;組織系統性重大活動;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督查督辦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機關業務學習和出勤考核;牽頭機關科室、直屬事業單位及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承接上級對區教委的綜合考核;負責機關後勤服務、財務管理及機關工會工作;負責教委機關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秘書科。負責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和具體工作;研究貫徹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督促落實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黨建科。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承辦日常黨務、黨員發展、黨員教育管理、黨務公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統戰工作,聯繫教育系統工、青、婦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牽頭教育系統黨的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教師思想政治、精神文明、校務公開工作;按許可權受理教育系統黨組織、黨員和教職工的檢舉、控告;按規定牽頭調查處理教育系統幹部和教職工違反黨紀政紀案件;負責區委教育工委中心組學習工作。
(四)法規宣傳科。承擔教育系統規範性檔案和教育綜合性檔案合法合規性審查;牽頭起草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計畫;指導教育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幹部職工法制培訓工作,負責依法治校工作;參與教育執法監督、檢查工作;牽頭處理教育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全區教育系統理論宣傳和宣傳信息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和市教委等報送工作信息;牽頭網路輿情信息管理工作;負責開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日常管理;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內部刊物管理工作。
(五)幹部科。協助區委組織部做好教育系統副處級及以上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按許可權承辦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任免、管理、培訓等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機關非領導職務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職員職務任免;承擔教育系統外事工作,承辦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及黨員出國(出境)的政審工作;協助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人事科。負責管理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調配交流、工資福利、機構編制、教職工招聘等工作;指導督促有關方面依法落實教師待遇和保障教師合法權益,負責實施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制定教職工崗位考核標準,管理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教師考核晉級和績效分配工作;負責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承辦特級教師、名優教師和骨幹教師的評選、中青年專家的推薦和人才交流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公辦學校在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師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公辦學校師德師風建設;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指導全區教育系統人事檔案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離退休人員的政策和規定,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人員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教職工違反黨紀政紀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基礎教育科(重慶市開州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管理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負責管理指導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負責管理指導中國小招生、學籍和考試工作,管理初高中畢業證書發放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學校管理、辦學行為以及區級及以上特色學校和示範性、實驗性學校建設;負責制定基礎教育的教學指導檔案、評估標準;負責學校考核評估工作;管理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建設工作,審定、監督、管理中國小教材和教輔資料;指導中國小教學研究、信息技術教育;指導中國小校、幼稚園信息化建設;指導中國小科普教育、人口教育和環境教育等專項教育;管理指導學校德育、共青團、少先隊、關工委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德育工作隊伍建設;承擔校園文化建設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學生的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和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配合相關科室制定各類教育的事業發展規劃和布局結構調整方案;負責中國小辦學行為不規範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中國小教師亂辦班、亂補課、亂訂教輔資料等不規範從教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全區民辦中國小設定、調整、審批及管理、指導、監督工作;按許可權對全區民辦中國小辦學行為和教職工進行管理、監督;指導、協調民辦中國小的法人登記工作。承擔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貫徹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監督檢查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八)學前教育科。負責管理指導全區學前教育工作;負責學前教育登記註冊年檢、年度考核、日常督導工作;負責學前教育機構設定、調整、審批、管理、監督工作;建立實施學前教育督導和評估制度,定期開展學前教育辦園質量評估和專項教育督查;管理指導幼稚園教材使用、保育教育、辦園行為、人員聘用及薪酬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幼稚園等級評審和普惠性幼稚園的認定、複審及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核准公辦幼稚園收費標準,做好民辦幼稚園收費備案工作,管理指導幼稚園財務規範工作;協助衛生行政部門檢查和指導幼稚園的衛生保健工作;協助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做好幼稚園的食品安全工作;負責幼稚園辦園行為不規範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幼稚園教師亂辦班、亂補課、亂訂教輔資料等不規範從教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
(九)職成教育科。負責管理指導和統籌規劃全區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老年教育工作;管理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行為、招生、學籍註冊、學歷證書發放、專業建設、教育教學、實習實訓、校企合作、產教融合、人員聘用等工作;指導實施中等職業教育的教學指導檔案、教學評估標準,開展職業學校辦學及教學水平評估;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指導中等職業學校信息化建設;負責組織中等職教成教招生考試工作;指導中等職教師資基地和實習實驗基地建設;統籌協調中等職業教育結構調整工作;負責中職學校辦學行為不規範的調查處理工作;協助中職教師亂辦班、亂補課、亂訂教輔資料等不規範從教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負責管理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體衛藝教育改革、體育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和課餘訓練工作;組織學生的體質健康調查,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衛生保健和防疫工作;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藝術設施及器具配置;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負責組織、管理區級學生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活動,負責組隊參加區級以上各類體育競賽和藝術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軍訓和徵兵工作;指導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
(十一)財務科。負責教育經費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監督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教育系統部門預決算、固定資產決算、勞動工資、教育經費、債務統計報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統籌管理各方面對全區教育的捐贈(招商引資)、貸款及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全區教職工工資審核及統發工作;負責各種專項經費用款計畫的審核;負責本系統會計業務培訓;管理指導教育系統收費工作;匯總本系統所屬學校(單位)採購需求,銜接並落實採購資金;協助做好抗災救災工作;指導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十二)規劃建設科。負責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並監督實施;統籌協調中國小(含中職、幼稚園)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布局結構調整、資源整合,並監管實施情況;制定城鄉學校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編制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和投資計畫,審核學校建設總體方案及投資,協助安排教育基本建設資金,辦理立項、初審設計;組織實施全區教育基本建設項目,進行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協調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和進度,協調相關科室按工程進度撥付款項;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建築工程的預決算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校舍信息庫建設和危房鑑定工作,監管校舍住用安全,牽頭閒置校舍處置工作;負責教育事業、校舍、教育基建綜合統計和統計信息分析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公租房、周轉房的日常管理;牽頭教育應急救災、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實施校舍場地搶險排危抗災工作。
(十三)審計科。負責教育系統財務、審計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服務;負責對各類學校、直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內部審計監督和評價;承辦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幼稚園園長和國小、國中校長的離任審計;承辦有關專項審計工作。
(十四)安全信訪穩定科。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和信訪工作;管理指導學校安全穩定和平安建設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負責教育系統日常安全監管和安全檢查,落實安全穩定防範管理措施;管理指導教育保險工作,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設施設備審驗和開展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調解單位內部治安糾紛,維護學校的正常秩序;負責本系統安全穩定風險研判和社會治安信息收集及上報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宣傳教育、督查和考核評估工作;協助公安機關管理本單位的暫住人口和其他外來人員;負責教育系統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邪教防範、處置工作;負責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和公開電話的處理工作,牽頭信訪工作。
(十五)督導科。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督導;負責對區級相關職能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及全區義務教育普及水平、均衡發展實施督導;負責對各教育督導責任區進行管理;負責中國小章程建設;組織開展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工作;發布教育督導報告。
(十六)校外培訓監管科。全面承擔面向中小學生(含幼稚園少兒)的校外教育培訓的統籌管理,負責校外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的審批,指導校外教育培訓機構黨的建設;貫徹落實校外教育培訓管理政策,擬定相關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校外教育培訓綜合治理,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校外教育培訓綜合執法;調查處理校外培訓機構違反政策規定的行為、在職教師違規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或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兼課等問題;指導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社會競賽等活動;負責反映和研究處理校外教育培訓重大問題。
下屬單位
重慶市開州區教師進修學校
重慶市開州區教育考試中心
重慶市開州區教育人事檔案管理中心
重慶市開州區教育服務中心
重慶市開州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重慶市開州區現代教育技術管理中心
重慶市開州區教育質量評估監測中心
現任領導
主要負責人:李曉海
班子成員名單:李曉海、萬明、張培權、王家全、張旭敏、陳善國、王蜀明、鄧洪明、江東
政務公開分管負責人:張培權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