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開州區交通局

重慶市開州區交通局

重慶市開州區交通局是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開州區交通局
  • 類型: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及行業規範,負責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調查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
(二)負責綜合平衡交通運力,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最佳化交通運輸主要通道和重要樞紐節點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融合。統籌管理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等多種運輸行業發展。
(三)負責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政策,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擬訂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劃,統籌銜接平衡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等專項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對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的郵政、快遞行業發展戰略、政策和規划進行銜接平衡。
(四)負責提出鐵路、公路、水路、民航、郵政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鐵路融資體制和有關政策擬訂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五)承擔全區鐵路、公路、水運、航空有關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公路、水運等項目建設地方性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國省縣道公路、航道的養護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鄉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運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承擔鐵路、民航重大項目建設協調職責。
(六)承擔全區公路、水運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協調管理鐵路、民航運輸、郵政發展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鐵路、公路、水運、民航、郵政、快遞等運輸方式融合,建立健全運輸保障機制。負責國防交通戰備工作,推進交通領域軍民融合。
(七)負責監督地方性漁業船舶檢驗政策、標準及法規的實施,負責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工作。承擔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相關單位和企業從事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
(八)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負責綜合交通運輸統計工作,根據授權發布有關信息。
(九)負責交通行業行政審批和法制建設工作,推進行業依法行政。負責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具體執法交由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的名義統一執法。指導鎮鄉(街道)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註和規範,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鐵路、公路、水路、民航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交通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交通行業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信訪穩定工作。
(十二)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建工作,指導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行業深化改革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重要事項督查督辦,承擔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文電、檔案、值班、保密、政務公開、信息等工作;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宣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機關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負責公務接待、後勤服務、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信訪穩定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相關工作;承擔有關綜合性材料起草工作。
(二)綜合規劃科。組織編制和綜合平衡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專項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承擔相關交通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工作;負責開展區(縣)級交通運輸領域有關合作與交流;承擔行業統計分析、交通扶貧工作;負責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行業新技術、新辦法的推廣套用;承擔全區交通行業網路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研究,收集行業發展相關信息、動態,負責行業改革與發展調查研究。
(三)財務科。負責貫徹落實並監督執行交通運輸行業有關資金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部門預決算;指導監督行業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內部審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內部審計有關制度,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落實重大決策、規劃計畫、財務收支、專項資金使用、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等的內審工作;負責有關重點交通建設項目、農村公路等內審監督工作;負責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
(四)組織人事科。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班子建設和黨員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培訓教育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意識形態、幹部理論學習、職工思想教育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負責機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行政審批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相對集中機關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論證、審查等工作;組織推進機關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標準化和相關電子政務工作;具體管理機關政務服務視窗;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監督指導交通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建設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和行業政策研究工作。
(六)建設養護科。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養護、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建設、養護、管理等相關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水路建設養護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履行全區公路、水路工程項目建設行業管理職能,參與交工驗收,承擔施工許可審查、竣工驗收、決算審核等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公路、港口、航道等設施的維護及養護工作;負責全區公路、水路工程項目建設養護相關的統計、預測和信息工作。
(七)農村公路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村公路(由鎮鄉、街道為業主的農村公路建設)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農村公路建設相關的配套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區農村公路建設的行業管理職責;具體負責農村公路建設的年度計畫、施工圖審查、工程造價指導、技術指導及質量安全監管、交(竣)工驗收和補助資金審核工作;承擔農村公路建設相關統計、預測和信息工作。
(八)綜合運輸科。貫徹執行道路、水路和城市公共運輸運輸的相關法規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道路和水路運政、客運市場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協調與銜接,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運輸發展規劃、運力和線網布局規劃;組織和監督實施緊急客貨運輸和春運工作;負責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運輸價格和收費標準;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企業結構調整、節能減排工作;負責運輸統計、預測和信息工作;協調郵政發展相關工作。
(九)鐵路民航科。貫徹落實鐵路、民航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技術規範,負責全區鐵路、民用機場建設項目行業監管;協調推進區內鐵路、航空項目選址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建設進度、涉地協調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研究提出區內鐵路、航空機場投融資方案、招商引資和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協調管理鐵路、航空運輸工作。
(十)安全監督科。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行業安全事故統計分析,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承擔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動行業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現任領導

副局長: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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