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銅梁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銅梁區教育委員會

重慶市銅梁區教育委員會是重慶市銅梁區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銅梁區教育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銅梁區東城街道辦事處民營街109號 
  • 辦公時間: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 現任領導:唐建民(重慶市銅梁區委教育工委書記、重慶市銅梁區教委主任)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主要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指導全區教育工作。
(二)擬訂全區各級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國中階段及以下學校布局結構調整方案;組織和指導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教育對外合作與交流、教育統計、教育信息工作。
(三)負責管理和指導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配合協助發展高等教育。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和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
(四)負責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區屬各類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和辦學效果等情況進行督導。
(五)參與指導學校的校園規劃、基建工作、校地校產管理工作;負責各類學校校舍設施建設;審核報批全區各類學校的設定、撤銷、調整、停辦、更名、合併。
(六)管理、指導教育系統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
(七)主管全區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教育系統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和社會保障及教育培訓、人員調配、職稱評定等工作。
(八)負責全區各類學校課程設定、教材建設、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和改革、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學裝備管理套用工作。
(九)負責全區各類學校學籍管理、教育招生考試工作;統籌管理高中及以下學歷證書和培訓證書的發放。
(十)統籌管理、協調民辦教育,擬訂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承擔教育部門審批的民辦教育機構監管的責任。
(十一)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安排和預決算工作;負責教育援助的管理;負責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系統行政監察、信訪和安全穩定工作。
(十三)指導勤工儉學、學校後勤改革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語言文字工作及國語的推廣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黨群工作科。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指導所屬單位群團工作;配合區委組織部做好教育系統區管領導班子的配備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領導班子建設,幹部培養、教育、考察和任免以及監督、考核、獎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修志、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網路宣傳等工作;負責全局性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及公務接待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承擔政務值班,負責統戰宗教、計畫生育、愛國衛生、雙擁等綜合性工作;承辦區人大、區政協的議案、提案和建議工作;牽頭承擔上級部門對教委的綜合考核工作。綜合協調教育系統群團、關工委、退休教師管理、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教育社團管理工作。
(三)督導室(重慶市銅梁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對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實施督導;對全區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學校依法辦學的情況實施督導和考核;組織開展全區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監測。
(四)人事人才科。貫徹落實人事人才政策,擬訂教育系統人才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人才引進和人才培養工作;牽頭推進教育系統編制、人事制度改革和職稱改革,建立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教育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評價;辦理退休、喪葬撫恤、遺屬補助報批等;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檔案管理。
(五)基礎教育科。管理、指導全區公辦普通國小、國中、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學校的設立與撤併、招生、學籍、教材征訂、教育教學考試、學歷文憑發放、考核評價,管理、指導公、民辦基礎教育學校民族教育、環境教育、科普教育;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區學前教育發展規劃,指導學前教育機構保育工作,負責全區學前教育機構年檢;指導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負責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職業與成人教育科。管理、指導、協調全區自學考試、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社區教育和各類民辦教育,負責上述學校(教育機構)的設立與撤併、招生、學籍、教材征訂、教育教學、考試、學歷文憑發放和考核評價;負責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提高工作;負責中職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七)德體衛藝科。承擔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法制、國防教育管理指導工作;指導學校健康教育、衛生保健和防疫工作;組織學生的體質健康監測;指導學校藝術教育和課外文娛藝術活動;指導學校體育教育;組織、管理學生體育運動競賽和藝術比賽;負責特色和示範性學校的創建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宣傳和依法行政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國防教育工作。
(八)財務基建科。負責編制全區教育事業財務計畫、招生計畫和勤工儉學發展計畫;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編制機關經費的預算和決算;統計、監測全區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政府採購事項的申報和分散採購的組織工作;負責教育經費、勤工儉學等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和監督工作;統籌管理學校勤工儉學、校辦企業發展工作;負責學校後勤改革總體規劃、政策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教育系統基建投資計畫、校舍建設規劃;管理指導學校基本建設、校園規劃和校舍維修工作;負責教育事業、校舍、基建等綜合統計工作。
    (九)安全保衛科。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預防、掌握、處置、控制教育系統各類安全、穩定突發事件;指導協調教育系統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和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宣傳教育;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負責教育系統保全人員的管理工作。

主要領導

主任:唐建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