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知識產權局關於推薦申報第十七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是重慶市知識產權局2015年印發的一份通知。
基本介紹
各區縣(自治縣)知識產權局(科委),有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評選第十七屆中國專利獎的通知》(國知發管字〔2014〕71號),(以下簡稱評選通知)要求,為做好本屆中國專利獎的推薦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定
中國專利獎設中國專利金獎及中國專利優秀獎、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及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
中國專利金獎及中國專利優秀獎,從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中評選產生,本屆中國專利金獎至多評出20項。中國外觀設計金獎及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從外觀設計專利中評選產生,本屆中國外觀設計金獎至多評出5項。
二、申報項目要求
(一)申報條件
凡是已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參加中國專利獎評選:
1.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權公告日為準)被授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不含國防專利、保密專利);
2.專利權有效,無法律糾紛;
3.全體專利權人均同意申報;
4.未曾獲得過中國專利獎。
(二)其他要求
1.一項專利作為一個項目申報。
2.重點申報專利保護和運用成效顯著、質量優秀的項目。
(三)名額分配
市知識產權局可推薦項目14項,其中發明、實用新型專利項目8項,外觀設計專利項目6項。不包括院士推薦項目和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自薦項目。
三、申報程式及要求
(一)申報程式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各區縣(自治縣)知識產權局(科委)、北部新區科技創新局、高新區經濟發展局按照推薦條件對本地區專利項目進行篩選,擇優推薦。並將排序的推薦項目匯總表、各項目的推薦理由等連同項目申報書紙質件和電子文檔報市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處。
2.市知識產權局統籌全市的申報推薦工作,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並擇優向中國專利獎評審辦公室推薦。
3.鼓勵有條件的單位通過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推薦申報。由專利權人提供有關材料,並填寫中國專利獎申報書,經兩名院士審核,出具推薦意見後,直接報中國專利獎評審辦公室。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件報市知識產權局備案。
4.國家級智慧財產權示範企業可向中國專利獎評審辦公室自薦參評項目,將申報材料電子件報市知識產權局備案(涉及力帆集團、長安汽車、紫光化工、海扶醫療科技等4家企業)。
(二)申報材料
1.項目資料1份(用隨身碟/光碟存儲,每個推薦項目包含:申報書、附屬檔案——如圖片、照片、獲獎證書、項目套用證明等掃描材料)。
2.申報單位認為有必要報送的專利產品實物或模型。
四、其他事項
請各單位按照《中國專利獎評獎辦法》及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及項目推薦工作,並於3月14日前將申報材料(包括電子版)報市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處。[1]
特此通知
重慶市知識產權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