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物價局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關於印發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方案通知的通知

《重慶市物價局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關於印發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方案通知的通知》是2014年11月3日重慶市物價局轉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物價局轉發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關於印發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方案通知的通知
  • 發文機關:重慶市物價局
  • 發文字號:渝價〔2014〕320號
渝價〔2014〕320號
璧山區、榮昌縣、梁平縣、墊江縣發改委、財政局、水務局、農委: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為建立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促進農業節水,實現農田灌排工程良性運行和農村水利體制機制創新,決定進一步深入開展我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現將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部《關於印發深化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271號,以下簡稱《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試點區縣要按照《方案》明確的工作機制,成立以區縣主要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明確各自工作職責,統籌協調解決好試點中的問題。試點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物價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市農業委員會報告。
試點地區價格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測算農業供水成本,制定供水價格政策。財政部門負責及時撥付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強化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探索建立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水利部門負責確定農業用水總量控制指標,制定農業用水定額,明晰農業水權,實行水權轉讓,完善農田水利工程管理體制,配套計量設施和末級渠系。農業部門負責指導種植結構調整,推廣農業節水措施,加大農業補貼對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等的支持力度。
二、建立市縣聯繫機制。市物價局和市發改委聯繫梁平縣,市財政局聯繫榮昌縣,市水利局聯繫墊江縣,市農委聯繫璧山區。
三、確保完成試點工作。按《方案》明確的時間節點,安排工作進度。力爭2014年11月上旬完成實施方案編制、市級審查,並報水利部審核。2015年5月底前必須完成市級試點驗收,確保按時完成國家交辦的改革試點任務。
四、做好輿論宣傳引導。試點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抓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試點宣傳工作,以受益民眾易於接受的方式和途徑,深入農村開展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改革的意義,提高用水戶有償用水、節約用水的意識,自覺形成廣泛支持、關心、參與改革的良好氛圍。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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