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是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
  • 所屬地區:重慶市潼南區
  • 所屬部門:重慶市潼南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歷史沿革,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規範性檔案、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依規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範性檔案、標準和政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區行政區劃規範性檔案和總體規劃,負責行政區劃調整和鎮級政府駐地遷移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轄區內行政區域界線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的命名、更名審核工作。
(六)貫徹執行婚姻登記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執行殯葬管理政策,落實殯葬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範性檔案、政策、標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承擔殘疾人福利工作。
(十)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救助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全區慈善事業規範性檔案、發展規劃,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區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規範性檔案、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重慶市潼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重慶市潼南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重慶市潼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潼南區民政局會同重慶市潼南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重慶市潼南區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審計科)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機關黨務、群團建設;黨風廉政建設;人事管理(含離退休)、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科技管理及隊伍建設;承擔內部審計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主要職責:擬訂民政事業規劃,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和民政資金管理、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民政統計、預決算及資產管理,對鎮街使用民政資金監督指導。
(三)社會組織管理和社會工作科(行政審批科)
主要職責:承擔民政行業政務審批服務;牽頭推進民政行業放管服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及規範性檔案審查工作。擬訂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組織擬訂全區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
(四)社會救助和安全監督科
主要職責: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工作;指導鎮街敬老院建設管理;承擔救助補助資金分配、監管工作;指導城鄉低保管理及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機構相關工作;參與配合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開展;承擔民政行業安全監督。
(五)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
主要職責:承擔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工作;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區劃地名和社會事務科(行政執法科)
主要職責:負責行政區劃、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負責審核上報審批的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負責轄區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審核地名命名、變更;負責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政策落實和管理,承辦殘疾人福利、補貼發放及監督管理,指導婚姻登記和殯葬服務、生活無著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服務機構相關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承擔民政行業行政執法;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七)社會福利和養老服務科
主要職責:承擔老年人、兒童權益保護及福利工作;負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落實;協調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監督、指導養老服務、福利機構管理;負責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社會福利、兒童收養登記及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歷史沿革

1950年,原潼南縣人民政府設定民政科;1973年,設定潼南縣民政局;2015年,“撤縣設區”後設定潼南區民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2019年機構改革,進一步最佳化了職能職責及內部機構設定,聚焦脫貧攻堅、聚焦特殊群體、聚焦民眾關切,切實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職責,助力全區經濟社會穩定健康高質量發展。區民政局現有行政編制12名、機關工勤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7名,內設“六科一室”;局管屬事業單位5個,事業編制54名,設領導職數11名;2019年,經區委直屬工委批准,設定機關黨總支,下設機關支部、婚登救助支部、殯儀館黨支部,全系統有在職黨員35名、退休黨員15名。

直屬單位

(一)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主要職責:承辦婚姻、收養登記事務性工作。
(二)區養老服務和社會福利指導中心(區康復院)
主要職責:承擔養老和社會福利服務工作;承擔孤兒、棄嬰送養服務工作;承擔麻風病防治保障服務工作。
(三)區殯儀館(區殯葬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遺體火化及其運輸、整容、冷藏等殯葬服務,承辦殯葬改革具體事務。
(四)區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區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業務指導及相關服務;承辦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事務。
(五)區救助管理站(區未成年人社會救助中心)
主要職責任:承擔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臨時性基本生活救助服務,落實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臨時性救助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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