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潼南區交通局

重慶市潼南區交通局

潼南區交通局是潼南區人民政府的組成單位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局機關設7個科室;委屬事業單位6個(區公路局、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區港航管理處、區交通質監站、區公路路政管理大隊、區船閘所),共有在職職工412人;行業監管或聯繫企業5個:潼南火車站、重長司潼南分公司、客運公司、道服部、眾泰出租公司。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有關的實施細則、管理規定和改革方案,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指導交通行業的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
(二)擬訂全區綜合交通發展戰略,構建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公路建設、航運發展、港口布局、岸線使用、樞紐站場、運力調整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行業綜合統計工作。
(三)綜合平衡全區交通運力,構建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組織公路、水運、公共客運等各種運輸方式,協調鐵路、高速公路、民航等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協調郵政運輸相關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指導及協調全區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撈工作;負責和協調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六)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全區地方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指導鎮、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七)承擔交通運政、路政、港航執法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責任。
(八)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和培訓工作。
(九)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全區交通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峰客運;承擔國防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十)承擔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責任,負責交通行業宣傳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應急辦)
承擔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草擬和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承擔文秘、綜合目標管理、值班、辦公網路、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政策調研和提案、議案辦理工作;承擔所屬單位基層黨組織建設、班子建設和黨員管理、教育工作;承擔組織、人事、勞動工資、福利、人才引進、職業教育、機構編制及老齡工作;承擔內設科室的協調、機關安全、外事接待、機關後勤管理工作;承擔統籌協調全系統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日常工作;承擔大型活動的統籌組織工作;承擔交通行業的宣傳工作;承擔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工作;承擔交通系統幹部理論學習和職工思想教育工作;承擔統戰、民政和計畫生育工作;指導工會、青年、婦女和團委等群團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規劃科
負責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提供全區交通發展戰略和產業政策依據;擬訂全區綜合交通發展戰略,構建綜合交通運輸網路;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規劃、綜合交通建設規劃和公路水路交通近期、中期、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公路建設、航運發展、港口布局、岸線使用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年度計畫和投資計畫,負責提出全區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重點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工作,審批和核准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協調高速公路、鐵路、民航管理機構涉及地方交通管理的相關工作。
(三)建設養護管理科
負責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及養護的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本單位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地方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定額、質量監督工作;指導路政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推動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在交通行業的推廣和套用;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交通行業職業技能和培訓工作;負責交通建設統計上報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財務統計科
指導全系統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經費預決算和全區公路養護資金、交通建設資金、專項資金的撥付管理工作;負責委屬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系統綜合統計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安全運輸科
負責全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處理交通系統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負責交通戰備及交通民兵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管理、運力、運量調控工作;負責指導農村客運和城市公交的發展和營運工作;協調郵政運輸的相關工作;完成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法制審計科
負責交通行業的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承擔交通行政複議及聽證、應訴工作;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公路“三亂”的治理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事項、矛盾糾紛督查督辦信訪件、群體性問題、幹部下訪民眾、重大事項的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按許可權組織、實施本系統政府性投資項目竣工決(結)算審計和開展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七)鐵路民航科
承擔鐵路、民航重大項目建設協調推進職責,協調管理鐵路、民航運輸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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