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渝中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渝中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渝中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渝中區和平路21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監督管理區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
(二)加強對區屬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監督職責,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三)貫徹執行有關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研究擬定全區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規章制度,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四)推動全區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指導推進區屬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五)負責所監管企業的黨建、紀檢監察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等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評價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七)按法定程式和人事管理許可權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協調完善所監管企業的選人、用人機制;負責所監管企業綜合績效評價和薪酬管理,根據績效評價結果進行獎懲,健全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
(八)負責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收益。
(九)依法組織實施所監管企業產權界定、登記、交易和產權糾紛調處工作以及財務管理、清產核資和統計等工作。
(十)負責所監管企業信訪穩定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領導分工

江  帆  區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
主持區國資委全面工作。
吳  玲  區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綜合科、企業發展科,負責國資委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督查和目標管理,區屬重點企業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組織人事、培訓、企業監事會等工作;負責區屬重點企業安全生產、信訪維穩、節能減排、技術創新等工作。
曾  偉  區國資委副主任
分管企業監督科,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交易、企業財務管理、企業經營績效考核、薪酬監管、資本收益監管等工作;負責國有企業改革、重大投資決策及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財務、信訪、安全、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監管企業黨群工作,統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組織的管理、黨組織換屆、黨組織負責人調整等有關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黨員發展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組織黨費收繳管理、黨內統計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信訪穩定、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應急管理、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履行社會責任等工作。
(二)企業發展科
負責國有經濟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所監管企業進行戰略性調整;負責國有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的可行性論證,協助所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等協調服務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區屬國有企業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和辦法;負責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交易及產權管理事項提出意見建議;負責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工作。
(三)企業監督科
建立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監督管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指導所監管企業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承辦所出資企業財務預決算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研究所監管企業的經濟運行狀況;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負責監督所監管企業按規定上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指導區屬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具體事務性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公司章程和“三重一大”制度的審批備案;負責所監管企業的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董事、監事的推薦、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負責健全所監管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分類完善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提出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和職工福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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