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關於交通運輸、水利、漁政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相關領域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擬訂和綜合平衡交通運輸、水利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水利行業領域的重大重點項目建設推進工作。
(三)負責交通運輸管理工作,承擔道路交通運輸、水上交通運輸和港口碼頭行政審批職能,行使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職能。協調交通行政執法工作。
(四)負責水利、水文、漁政、三峽移民管理工作,承擔漁政、水利行政審批和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工作。承擔水情旱情預警等工作。
(五)承擔重慶市渝中區河長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落實全區河長制工作。
(六)負責指導交通運輸、水利行業企業經濟發展,負責行業綜合統計和經濟運行動態監測。指導所屬集體企業改革、發展和穩定工作。
(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指導重慶市渝中區濱江建設管理處管理區域的維護管理工作。
(八)協調水運、鐵路、公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物流組織、調度、運營、管理工作,促進多式聯運發展建設。
(九)負責配合實施鐵路建設和改造。
(十)負責協調城市公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軌道交通和鐵路運營管理。
(十一)承擔交通戰備工作。
(十二)加強交通運輸、水利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道路運輸、長江水域以外地方水域水上交通和水路運輸、港口、漁政以及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等涉江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十四)承擔重慶市渝中區鐵路建設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與有關部門職責分工。
1.重大項目管理職責分工。重慶市渝中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調度和督促重大重點項目,牽頭商區交通局擬訂重大重點項目年度計畫按程式上報區政府審定。區交通局負責本行業領域的重大重點項目具體推進工作。
2.水旱災害防治職責分工。區交通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日常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持工作。重慶市渝中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應急救援工作,承擔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
領導分工
冉濤 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岳洪燕 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負責黨務日常工作、黨建日常工作、黨風廉政建設日常工作;分管組織、宣傳、統戰、意識形態、精神文明、人武、保密、老乾、群團、人事、後勤、財務和信訪穩定工作;分管經濟發展、招商引資、產業結構調整、集體企業改制工作;聯繫指導交通、水利系統企業發展和鐵路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業發展科(交通戰備辦公室)。
楊毅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分管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中心視窗行政審批管理統籌工作;分管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道路交通運輸行政審批許可、道路交通運輸行業監管、道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城市公共運輸規劃布局等工作。分管運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交通運輸管理所;聯繫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渝中區大隊。
馬軍 局黨委委員、區濱江建設服務中心主任、二級調研員
分管水利、漁政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分管三峽移民、生態環保、水文水情、水土保持和河長制工作;分管水上交通運輸行政審批許可、水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水上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分管長濱路及臨江堤岸、碼頭、消落帶區域維護管理等工作。分管水利管理科、港航管理所(水文站);主持區濱江建設服務中心工作;聯繫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水上大隊。
周繼 局黨委委員、二級調研員
負責城市綜合管理及五長制等工作;協助鐵路建設改造;協助岳洪燕同志分管行業發展科。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統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具體管理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秘、信息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督查督辦、建議提案辦理,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財務、安全、檔案、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水利等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二)運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承擔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相對集中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相關事項的論證、審查等工作;組織推進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標準化和相關電子政務工作;統籌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道路和水路運政、客運市場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綜合交通運輸協調與銜接,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運輸發展規劃、運力和線網布局規劃;組織和監督實施緊急客貨運輸和春運工作;負責有關道路和水路運輸經營資質、從業人員資質管理;承擔汽車維修行業管理有關工作,指導運輸場站管理;承擔水路運輸企業和港口行政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水路工程建設行政管理有關工作;協調中央和市級海事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監督實施安全生產相關政策、制度;承擔所監管行業和所屬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行業安全事故統計分析,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協調和指導相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協調交通行政執法工作,聯繫市交通行政執法總隊直屬支隊渝中區大隊。
(三)水利管理科
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水利重大問題和項目研究;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水利工程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協調、指導重慶市渝中區濱江建設管理處管理區域的維護管理工作;承擔水土保持監管工作;指導開展水情、水文監測、審查、預警發布等工作;負責水資源保護、節約用水等工作;承辦三峽工程移民工作後續管理事宜;承擔重慶市渝中區河長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對全區河長制工作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承辦區級總河長會議,落實區級總河長、副總河長確定的事項,擬訂分解河長制年度目標任務並監督實施;履行漁政監督管理職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監督管理漁政、漁船、漁港;負責漁業船舶檢驗監督管理和行業指導工作;承擔漁政、水利行政執法工作;履行漁政和水利工程、水利設施等涉江建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四)行業發展科(交通戰備辦公室)
擬訂交通運輸、水利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策劃實施綜合交通規劃布局;承擔相關交通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估工作;統籌服務交通運輸、水利行業經濟發展,宣傳服務經濟發展和招商引資政策並追蹤落實兌現;指導交通運輸(含郵政)、水利行業企業發展,協助企業策劃產業發展項目;承擔行業綜合統計、經濟運行動態監測和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本行業企業產業結構調整和所屬集體企業改革;指導交通運輸、水利行業信訪穩定工作;協調水運、鐵路、公路等多種運輸方式的物流組織、調度、運營、管理工作,促進多式聯運發展建設;配合實施鐵路建設、改造,協調城市軌道交通、鐵路運營管理;負責交通戰備工作;協調郵政管理機構的涉地相關工作;承擔重慶市渝中區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