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涪陵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重慶市涪陵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相關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實施意見,擬定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涪陵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定位:委員會
  • 省市:重慶市
  • 區縣:涪陵區
主要職責,領導簡介,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三)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提出用於工業和信息化建設的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審核轉報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全區工業發展資金扶持項目的管理工作;規劃和組織全區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推進工業經濟運行中的財政、金融政策落實,指導工業企業擔保體系建設。
(四)負責擬定全區年度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承擔煤、水、電、氣、工業用油、行業運輸和重要物資平衡調度的責任;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擬定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指導工業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推進工業品的銷售工作;組織實施區內工業品的集中採購和工業企業的協作配套工作;引導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指導鹽業行業管理。
(七)負責全區電力、天然氣等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協調全區電力、天然氣、電訊線纜等設施保護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的能源節約和工業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規劃、具體辦法,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指導協調各種經濟成份的工業企業發展,推進全區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調整;指導和協調工業園區規劃、建設,推進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促進特色工業發展;指導工業企業管理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工業企業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全區重點工業企業管理責任;負責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破產、關閉、遷建及結構調整工作。
(九)履行電力、燃氣行業生產安全監管和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監督管理。
(十)履行全區通信行業管理職責,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社會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負責對信息化項目的管理工作;聯繫電信、移動、聯通等通信企業。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區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擬訂全區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性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發展的措施;承擔統計分析、預測監測的責任,提出近期調控目標和措施;協調解決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及投資方向、產業和產品結構的調整;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全區都市工業園(樓宇)建設;負責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的特色產業集群建設;負責中小企業專項扶持等資金項目的管理。
(十四)指導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科技創新、人才建設和信息化建設;指導和規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行業協會和社會化服務機構向中小企業、鄉鎮企業提供服務;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市場開拓工作,指導協調中小企業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指導全區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融資工作,參與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十五)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維權投訴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協調減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負擔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負責全區農產加工業的發展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六)指導所屬單位加強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才引進和人才培訓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幹部職工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七)指導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黨委書記、主任王剛凌:主持委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陳永東:負責組織、人事、教育、培訓、宣傳、職稱評定、黨務、黨建、離退休人員管理、關心下一代和工、青、婦等工作,並負責原中小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分管組織人事教育科、離退休人員管理科、機關黨委。
黨委委員、副主任藺清祿:負責經濟運行、生產及能源調度、進出物流、工業30強企業管理及考核、企業技術創新(技術改造、技術進步與新產品開發)等工作。分管經濟運行科、統計信息科(掛重慶市涪陵區重點工業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技術進步與裝備科、能源辦、管線辦。
黨委委員、副主任劉 毅:負責信息產業發展管理、筆電配套產業發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節能減排等工作,並負責輕紡系統企業改革遺留問題處理工作。分管信息產業科(掛筆電配套辦牌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區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辦公室、區輕紡辦公室。
黨委委員、副主任舒小華:負責工業投資、技術改造、結構調整、產業布局、招商引資和綜合性材料的統籌、協調、起草,行政執法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規劃與投資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產業結構調整科(掛重慶市涪陵區三峽庫區淹沒工礦企業結構調整辦公室牌子)、專管辦(中小企業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管鄉鎮企業科;聯繫涪陵區銀科擔保公司。
黨委委員、副主任楊猛蛟:負責企業安全生產、企業改革、信訪穩定等工作,並負責國企改革遺留問題處理和促遷工作的總牽頭。分管安全科、企業改革科;代管非公有制經濟科;聯繫涪陵區民爆器材專營公司。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陳春蘭:負責紀檢監察、機關日常事務、機關財務、發展環境、企業減負、項目申報和關破企業工作的監督等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辦公室。
調研員冉隆恩同志:協助藺清祿同志工作;
調研員黃嘉元、艾玉強同志,副調研員楊 誠、沈明弟、周俊傑同志:協助劉毅、楊猛蛟同志處理企業改革歷史遺留問題等工作。
調研員冉仁合、黃 河同志,副調研員趙 明同志:協助舒小華同志工作;
副調研員郭 敏同志:協助陳春蘭同志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工業和信息化部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廳。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提出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重要檔案起草工作。
(三)規劃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提出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中央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承擔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的相關工作。
(四)財務司。
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提出行業財稅、價格、金融等政策建議;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
(五)產業政策司。
組織擬訂工業、通信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參與投資項目審核;制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實施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
(六)科技司。
組織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
(七)運行監測協調局。
監測分析工業、通信業日常運行,分析國內外工業、通信業形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
(八)中小企業司。
承擔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促進對外交流合作,推動建立完善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九)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安全生產司。
指導工業、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指導重點行業排查治理隱患,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民爆器材的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原材料工業司(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承擔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國內外原材料市場情況並提出建議;承擔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農業化學物質行政保護有關工作。
(十二)裝備工業司。
承擔通用機械、汽車、民用飛機、民用船舶、軌道交通機械製造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三)消費品工業司。
承擔輕工、紡織、食品、醫藥、家電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捲菸、食鹽和糖精的生產計畫;承擔鹽業和國家儲備鹽行政管理、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國家藥品儲備管理工作。
(十四)軍民結合推進司。
提出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通用標準體系建設等軍民結合發展規劃,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相關體制改革。
(十五)電子信息司。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國家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十六)軟體服務業司。
指導軟體業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
(十七)通信發展司。
協調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擬訂網路技術發展政策;負責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通信建設市場;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電信業務資費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十八)電信管理局。
依法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提出市場監管和開放政策;負責市場準入管理,監管服務質量;保障普遍服務,維護國家和用戶利益;擬訂電信網間互聯互通與結算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通信網碼號、網際網路域名、地址等資源的管理及國際協調;承擔管理國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揮協調救災應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擔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十九)通信保障局。
組織研究國家通信網路及相關信息安全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協調管理電信網、網際網路網路信息安全平台;組織開展網路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上有害信息;擬訂電信網路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網路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負責特殊通信管理,擬訂通信管制和網路管制政策措施;管理黨政專用通信工作。
(二十)無線電管理局(國家無線電辦公室)。
編制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無線電頻率的劃分、分配與指配;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衛星軌道位置協調和管理;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涉外無線電管理工作。
(二十一)信息化推進司。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承辦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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