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沙坪壩區民政局

重慶市沙坪壩區民政局

重慶市沙坪壩區民政局是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民政事業發展意見和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依法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管。
(三)貫徹執行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健全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貫徹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負責基層政權建設的相關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行政區劃調整的相關工作,負責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執行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執行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執行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貫徹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福利彩票銷售發行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和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重慶市沙坪壩區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重慶市沙坪壩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沙坪壩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執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重慶市沙坪壩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貫徹執行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實施,綜合協調、督查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重慶市沙坪壩區規劃與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重慶市沙坪壩區民政局會同重慶市沙坪壩區規劃與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重慶市沙坪壩區行政區劃圖。

現任領導

廖建生:黨委書記,主持局黨委全面工作。
賈小燕:局長,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黃淞: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民政系統安全生產、消防、穩定、政法工作、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婚姻(收養)登記管理、殯葬改革和管理。分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社會事務和民間組織管理科、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區殯葬管理所、區福利院。
劉斌: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建、組織和黨風廉政建設、機構編制、人事、依法行政、行政審批、檔案、保密、信訪、文秘、信息、計畫生育、綜合考評、人大政協定提案、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意識形態、宣傳、精神文明建設、救濟、社會福利、慈善捐贈、福利彩票發行、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討救助、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分管辦公室、救災救濟和社會福利科、區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區救助管理站、區社會福利事務中心、聯繫區慈善總會。
李善斌: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協助書記、局長工作;負責統戰工作、財務工作、群團、關工委工作。分管計畫財務科、工會、共青團、婦聯。
高宏:正處級幹部,協助黃淞同志工作。
黃敬光:正處級幹部,協助劉斌同志工作。
楊文鈺:副處級幹部,協助劉斌同志工作。
張毅:副調研員,協助劉斌同志工作。
周青:副調研員,協助黃淞同志工作。
李英琪:副調研員,協助黃淞同志工作。
AB互角:
廖建生 賈小燕
黃淞 劉斌
劉斌 李善斌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機關黨群工作;承擔文電、機要、保密、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信息、宣傳、檔案、信訪、安全、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務督查、有關綜合性檔案起草和離退休老同志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民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民政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社會組織管理和慈善事業促進科(行政執法科):貫徹執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按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負責區民政局主管的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貫徹執行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貫徹執行福利彩票管理制度,指導福利彩票銷售發行。貫徹執行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牽頭協調行政審批工作。
社會救助和養老服務科:貫徹執行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使用和監管工作。參與擬定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貫徹執行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建設和區劃地名科。貫徹執行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負責基層政權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貫徹執行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限、地名管理辦法,負責行政區劃調整的相關工作,負責區內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社會事務和兒童福利科。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貫徹執行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定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相關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貫徹執行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指導兒童福利、收養登記、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工作。
財務科:指導和監督重慶市沙坪壩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民政部門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內部審計、資產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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