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

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17〕20號)精神,理順城市管理執法體制,實現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根據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南川委發〔2017〕58號)精神,將重慶市南川區市政園林管理局更名為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簡稱區城管局),加掛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簡稱區城管執法局)牌子,為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
  • 地址:重慶市南川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其他,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排水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城市管理執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統籌城市管理領域重大事項,負責擬訂城市管理髮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城市規劃的擬訂工作。
(二)負責城市道路、排水、橋樑、隧道和城市照明、景觀燈飾等市政設施管理;負責直管範圍市政設施的維護;負責景觀燈飾方案審查;負責街道及工業園區龍巖組團、商貿物流園區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負責鄉鎮、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的指導。
(三)負責行政區域內停車場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負責直管停車場(位)的維護管理。
(四)負責城市排水、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負責鄉鎮污水處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負責環衛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維護的指導、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的監督;負責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負責直管範圍環衛設施建設、維護及管理;負責城市機動車輛清洗管理;參與環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指導鄉鎮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六)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監督管理和工作考核;指導、監督農村環衛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
(七)牽頭組織開展城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指導鄉鎮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八)負責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鄉鎮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的監督、管理。
(九)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管理工作。
(十)負責園林綠化管理和城市公園行業管理;負責直管範圍園林綠化的維護管理;負責區屬公園的維護管理;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組織開展城市義務植樹活動;負責牽頭開展園林創建工作。
(十一)負責園林綠化行業市場管理;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負責推廣園林綠化先進技術,開展園林綠化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招投標;指導監督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園林綠化及公園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
(十二)負責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區直管範圍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城市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車輛侵占城市道路(人行道、人行道渠化路口及公園、廣場、步行街),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在城市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等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指導監督鄉鎮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負責城市管理行業應急管理、應對處置的組織、協調和指導。
(十四)負責城市管理的數位化、智慧化建設與運行的監管。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後勤等日常事務工作;負責黨務群團、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負責黨建、隊伍建設、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資產、財務及統計、內審工作;負責資金的申報和經費核算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宣傳教育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市政設施管理科(掛停車管理辦公室牌子)。負責貫徹執行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市排水、污水處理的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編制市政基礎設施維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負擬訂定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市排水、污水處理設施維護管理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的管理;負責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維護項目的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負責城區內澇、防汛防治排澇工作和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城區停車場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負責路內臨時停車泊位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城區夜景燈飾設計方案審查,指導監督社會單位夜景燈飾建設、維護;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負責鄉鎮污水處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鄉鎮、街道、社會單位市政設施維護管理的指導監督;參與城區市政基礎設施及城市排水、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建設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參與、協助城區市政設施及城市排水、污水處理設施行政執法;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科。負責貫徹執行城市市容環境管理的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編制城市環衛設施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和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環衛設施建設項目和日常運行維護的監督管理;參與直管範圍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築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等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負責牽頭組織城區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負責貫徹執行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組織編制城區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牽頭組織城區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城區戶外臨時廣告的設定管理;牽頭組織城區直管市政公用資源的戶外廣告經營權有償出讓工作;指導街道、城區社會單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參與、協助市容環境衛生、城市戶外廣告、店招店牌執法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園林綠化管理科。負責貫徹執行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公園管理的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的劃定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城市園林綠化、城市公園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公園建設項目和日常運行維護的監督管理;參與直管範圍園林綠化、公園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城區園林綠化、公園日常運行維護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設項目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管理工作;負責占用(含臨時占用)城區城市綠地和移、伐樹木事項的管理;負責組織開展生態園林系列創建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城區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公園、專類公園、遊藝機遊樂園、社區公園等城市公園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市場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管理的指導監督;負責園林綠化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直管公園、遊樂園安全的監督管理;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五)農村環境衛生管理科。負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擬定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鄉鎮、街道編制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實施方案;指導農村環衛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鄉鎮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六)行政審批法制科(執法監督科)。負責擬定行政審批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行政審批項目庫、行政審批事項電子信息系統並及時更新;公開、公示行政審批項目及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具體承辦行政審批服務項目,受理行政審批服務項目申請,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在規定時限內辦結行政審批服務項目;負責涉及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費用的徵收;牽頭組織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備案工及契約的合法性審查把關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投訴、信訪和舉報等工作;負責法制建設和組織法制培訓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指導和監督工作;協調多部門聯動執法行動;組織和指導城市管理行業專項規劃的編制、評審、報批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項目專業規劃的評審工作;統籌協調推進城市管理重點項目建設工作;統籌城市管理領域改革和創新發展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七)安全穩定督查科。負責貫徹執行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制定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擬訂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和應急管理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管理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負責組織編制相關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監督實施;參與相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信訪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本系統網路信息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對區城市管理目標考核的綜合統籌協調工作;負責牽頭擬訂區對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城市管理考核評價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擬訂局對內設科室、直屬單位考核評價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重大項目、重要工作、專項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行政編制12名。其中,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局長1名、副局長3名,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1名(由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局長兼任)、副局長2名(1名由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兼任,1名由重慶市南川區公安局副局長兼任);科室領導職數7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2名。

事業單位

根據職責,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設6個直屬事業單位。
保留設定重慶市南川區市政設施管理所、重慶市南川區市政環境衛生管理所、重慶市南川區數位化城市監控管理中心、重慶市南川區園林綠化管理所(重慶市南川區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管理站、重慶市南川區園林綠化科學研究所),並隸屬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管理。
將重慶市南川區市政園林執法支隊更名為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為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管理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依法接受委託集中行使轄區內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其機構編制方案另文印發。
增設重慶市南川區公園管理所,為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其機構編制方案另文印發。

其他

(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與鄉鎮、街道、工業園區龍巖組團、商貿物流園及金佛山風景名勝區城市管理及執法許可權的劃分。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及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考評工作,具體負責建成區主次幹道、視窗地區等重點區域(以下簡稱直管區域)的管理、執法及重大案件查處、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以及工業園區龍巖組團、商貿物流園區的城市執法工作;重慶市南川區工業園區管委會、重慶市南川區商貿物流園區管委會分別負責工業園區龍巖組團、商貿物流園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等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待條件成熟時再移交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重慶市南川區金佛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負責金佛山風景名勝區內需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城市管理執法;街道辦事處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其他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的城市管理及執法工作。鄉鎮城市管理及執法日常工作實行屬地管理。
城市建成區範圍、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直管區域及街道、工業園區、商貿物流園區、鄉鎮、金佛山風景名勝區實行城市化管理的區域範圍由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劃定並公布。
(二)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要加強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的規劃、城鄉建設、公安、環保、工商、水務(水利)、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協作機制,統籌推進城市管理工作。
(三)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直管市政公用、市容環衛等維護工程項目和建設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監管相關職能,由重慶市南川區城鄉建委承擔。
(四)重慶市南川區泉通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由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管理。

附則

本規定由重慶市南川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重慶市南川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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