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南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重慶市南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是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辦公地址:重慶市南川區東城街道火車站大道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改革發展。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相關政策、發展戰略、改革方案、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規範城鄉建設管理秩序。指導鄉鎮(街道)村鎮建設工作。
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設配套費等的徵收和管理。會同區財政部門籌集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編制收支年度計畫,經區政府批准後安排下達。監督管理城市建設維護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負責房地產行業的監督管理。牽頭擬訂全區房地產調控政策、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秩序、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負責住房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項目轉讓、項目聯建、項目資本金管理和預售資金的監管,擬訂房屋面積管理、交易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
四、負責建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規範建築市場秩序。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負責建築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管理。負責新型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套用管理。負責規範勘察設計市場秩序。負責工業和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和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及防雷工作。監督實施地方工程造價定額。
五、負責住房保障工作。擬訂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和協調推進。指導全區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六、統籌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儲備、前期工作和協調推進。協調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區級重點項目建設。負責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傳統風貌區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歷史建築、傳統風貌建築的修復建設。
七、負責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統籌,強化統籌職責,提升統籌能力。擬訂城市提升相關制度、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牽頭推進城市提升行動計畫,統籌推進城市提升相關前期工作和項目協調。統籌項目進度安排、推進實施、監督檢查等工作。統籌城市人居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城市管線的綜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線綜合管理協調機制,統籌城市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
八、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擬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政策、標準、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網建設維護管理。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費徵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鎮排水監測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城市排水防澇工作。指導鄉鎮(街道)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工作。
九、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監督實施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政策。管理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和從業人員。監督建設工程契約。管理評標專家。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
十、負責重點工程建設監督管理。擬訂重點工程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確定重點工程項目。參與重點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和資金平衡工作。負責或參與重點工程施工管理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參與重點工程建設的目標考核。參與重點工程的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指導城市老舊功能片區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統籌推進城市棚戶區改造。監督指導城市既有建築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監督指導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負責房屋使用安全、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村鎮建設。擬訂村鎮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國家特色小鎮、市級中心鎮和區級重點鎮建設和管理。指導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管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
十三、負責建設科技推廣套用。推進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指導住房城鄉建設新技術示範、推廣、套用。承擔行業信息化、智慧型化等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
十四、負責綠色建築與建築節能管理。監督執行建築節能政策。承擔建築節能技術認定。負責建築節能審查。管理建築能效測評標識。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指導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負責推進綠色建築工作。指導新型建材、環保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等的認證、研發,指導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十五、負責住房和城建檔案管理。負責制定本系統教育規劃和人才規劃,指導和管理建設崗位培訓和人才培訓工作。參與建築工程專業技術職稱初評審和本系統智力引進工作。開展相關領域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人民防空工作管理責任。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民防空規範性檔案。承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防空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負責住房城鄉建設和人民防空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具體交由相關行政執法隊伍承擔,並以部門名義統一執法。
十八、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統籌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事務。負責黨務、群團、離退休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電子政務、綜合目標考核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財政性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監管和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工作。牽頭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提)案的辦理。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制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為機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負責指導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承辦機關管轄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和行政處罰聽證。指導住房城鄉建設法制宣傳、法律服務。負責機關綜治、平安建設、防邪等工作。統籌信訪和協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矛盾糾紛。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審批服務科(民防科)。牽頭推進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審批制度改革。牽頭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施工許可階段、聯合驗收階段綜合視窗的相關工作和事項辦理。監督管理本系統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負責建設工程初步設計管理、施工圖審查備案,牽頭組織建設工程開竣工驗收。負責民工保障金的收取、管理和城市建設配套費徵收工作。擬定區住房城鄉建委行政審批相關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行政審批項目庫、行政審批事項電子信息系統並及時更新,公開、公示行政審批項目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辦理區城鄉建委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項目。負責建設工程的防雷工作。擬訂人民防空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指揮場所和人民防空指揮自動化建設。擬訂防空襲方案及實施計畫。建立健全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和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地下空間建設兼顧人民防空功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計畫。組織開展民防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及其他設備設施的開發利用和平戰轉換。按國務院、中央軍委及市人民防空辦有關規定執行戰時民防職責。組織民防演練。指導民眾防空組織的建立和民防志願者隊伍的訓練。參與指導監督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
三、建築業管理科。負責建築行業管理、培育。負責指導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工作。擬訂建築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規範建築市場秩序,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工程造價諮詢單位及從業人員資質資格管理。貫徹執行地方建設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監督建設工程造價活動。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負責勘察設計市場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領域教育培訓、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監督建設工程契約。管理評標專家庫。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抗震設防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擔綠色建築、綠色住宅生態小區和綠色建材評價及建築能效測評標識管理。指導公共建築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推進建築產業現代化,推廣裝配式建築,指導BIM等新技術示範、推廣、套用。參與建築工程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負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的監督管理。擬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政策、標準、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綜合管廊、相關管線工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網建設、市政消火栓建設等具體事務性工作。牽頭負責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組織實施城市管線工程檔案信息化利用工作,開展相關的地下市政和交通設施、綜合管廊、停車場等功能設施工程檔案信息化研究。
四、住房建設保障科(房地產開發辦公室)。擬訂房地產開發建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培育和規範房地產開發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行為,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承擔房地產開發建設方案備案、項目手冊審核、項目資本金監管、預售資金監管、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規定等制度的監督執行職責。指導房地產開發項目轉讓及聯合建設備案管理,承擔房屋面積管理相關工作。牽頭擬訂房地產調控政策並統籌實施。擬訂房地產交易市場監管政策並組織實施。規範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監督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租賃企業市場行為,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承擔商品房銷售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和預售資金監管。指導和監督全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組織擬訂年度徵收計畫,規範徵收評估活動,負責城區徵收項目備案。統籌推進全區城市棚戶區改造,擬訂城市棚戶區改造政策和年度改造計畫並監督實施。協調推進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指導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籌集、分配使用和後期管理。指導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負責直管公房改革和管理。
五、村鎮建設科。擬訂村鎮建設的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村鎮建設綜合統計、目標考核等工作。負責常住城鎮化率指標考核工作。負責指導村鎮建設管理工作。組織村鎮專項建設示範。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建設管理。牽頭推進傳統村落保護髮展。指導鄉鎮(街道)編制新農村建設規劃、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鄉鎮農房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推廣農房建設適用技術。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建築的修復建設工作。負責建設管理人員和農村建築工匠的培訓管理工作。
六、質量安全科。擬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組織或參與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安全應急調度職責。監督管理工程監理、工程保險、工程擔保工作。指導新型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套用管理。負責建設工程檔案業務指導和專項驗收及房屋主體使用安全。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七、物業監督管理科。承擔推進城市修補和有機更新相關職責,指導城市既有建築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老舊功能片區和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擬訂物業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組織協調處理物業管理中重大矛盾糾紛。指導監督商品房物業維修資金和其他房屋維修資金管理工作。
八、建設工程消防管理科。承擔全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等相關工作。
九、建設工程綜合技術中心。主要負責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進行技術指導,為城市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建設提供服務。
十、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支隊。受重慶市南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託,統一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領域的行政處罰以及與行政處罰相關的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職責。
十一、住房保障中心。負責住房保障的服務工作。
十二、城市建設檔案館。主要負責對列入接收範圍的城鄉建設檔案進行接收、保管、開發利用。
十三、人民防空指揮信息保障中心。為人民防空工作提供服務。
十四、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主要負責為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提供服務。

現任領導

重慶市南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章增強
重慶市南川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駱洪全、餘勇、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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