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原南岸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南岸區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前身:南岸區民族宗教事務局
- 性質:行政單位
- 地區:重慶市南岸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宗教事務方面的重大、突發事件,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組織、承辦、指導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承擔 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審批的工作。
(四)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促進宗教關係和諧;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六)指導宗教團體和重點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支持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幫助搞好自養事業;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
(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民族工作、宗教界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參與設計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八)參與擬定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選拔使用工作;聯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