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岸區司法局

重慶市南岸區司法局,是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1月,將區司法局的職責,以及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法制工作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區司法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情況,主要職責,

基本情況

重慶市南岸區司法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1、辦公室;2、法制科;3、法制宣傳科;4、律師公證工作管理科;5、基層工作管理科;6、社區矯正工作管理科。下設3個事業單位:1、南岸公證處(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南岸區法律援助中心(全額撥款參公事業單位);3、南岸區社區矯正幫扶管理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司法行政工作規範性檔案;制定本區司法行政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制定普及法律常識規劃和法制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街鎮、各部門(行業)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
(三)負責指導監督律師工作、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監督律師機構、公證機構活動;指導監督企事業法律顧問工作。
(四)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和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幫教安置工作。
(六)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七)受託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八)負責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初審工作並承擔日常管理責任。
(九)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和對外宣傳、交流工作。
(十)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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