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重慶市國稅局的決定,原北部新區國稅局、經開區國稅局在近期進行了機構人員的調整,調整後的機構從2010年9月1日起正式運行。根據《重慶市國家稅務局關於北部新區國家稅務局調整職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批覆》(渝國稅函〔2010〕228號),調整後的北部新區國稅局負責整個北部新區內5200餘戶納稅人的國稅征管工作。我局現有幹部71人(其中退休幹部6名),在職幹部平均年齡34歲,均為本科以上學歷,其中研究生學歷19人。
公開聯繫電話:(023)67888930、(023)67888801。主要負責轄區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儲蓄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和檢查。
北部新區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機構具體設定及職責如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調查研究,采報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材料;綜合分析,研究論證,提出辦文、辦會、辦事的預案或者建議,供領導決策參考;認真執行領導的決定、指示,協助領導處理日常事務,搞好督促檢查,促進各項工作的落實;承上啟下,溝通左右,聯絡內外,牽頭安排工作、處理問題、解決矛盾;為領導、機關、基層做好政務、事務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保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貨物勞務與法規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具體負責:
負責貨物與勞務稅收管理,包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稅種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指導有關稅種的稅源管理、日常檢查等工作;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公路運輸企業專用發票、稅控機動車發票的領購、保管、發售、稽核等工作;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管理,包括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組織落實疑點信息核查;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進出口稅收管理,包括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定出口退稅管理具體實施方法,對有關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所得稅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大企業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企業所得稅管理:
1、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2、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指導有關稅種的稅源管理、日常檢查等工作
3、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國際稅收、大企業稅收管理:
1、非居民企業所得稅管理,反避稅、稅收協定、情報交換工作
2、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實施稅源監控和管理,開展納稅評估,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與審計
3、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收入核算與財務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管理機關財務;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協助完成上級機關開展的各類審計工作。
征管與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等納稅服務支持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及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區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組織協調黨總支和工會工作。具體做好人事管理工作,教育培訓工作,黨群工作,承辦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室
負責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區局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區局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區局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區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區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承辦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派出機構
(一)辦稅服務廳
(二)第一稅務所
(三)第二稅務所
(四)第三稅務所
(五)第四稅務所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