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追認陳子清、陳子光同志為烈士的批覆》是2014年1月22日重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內容
武隆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追認陳子清陳子光為烈士的請示》(武隆府文〔2013〕1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陳子清,男,1903年生;陳子光,男,1904年生,兩人均系武隆縣土地鄉天生村冉家溝組人,生前均是桐梓山游擊隊領導人。大革命時期,陳子清、陳子光在中國共產黨人的帶領下,積極投身革命,並於1929年領導創建了四川省桐梓山游擊隊,配合二路紅軍開展武裝鬥爭、發展革命根據地、建立農會和蘇維埃政府。1931年10月,陳子光、陳子清被叛徒殺害於桐梓山南天門。
陳子光、陳子清死難情形符合政務院《革命軍人犧牲、病故褒恤暫行條例》第三條“革命軍人因參戰、公幹犧牲者(被俘不屈慷慨就義或被特務暗殺等)均得稱烈士”、國務院《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第三條第(四)項“因執行革命任務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敵人俘虜、逮捕後堅貞不屈遭敵人殺害或受折磨致死的”規定,市政府同意追認陳子清、陳子光同志為烈士。
2014年1月22日
抄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