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為了做強做大餐飲品牌,儘快形成一批經營效益好、規模大、管理技術先進、核心競爭力強的餐飲企業群體,早日把重慶建設成為中國美食之都,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餐飲業發展推進美食之都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06〕104號),決定從2006年起,對全市餐飲企業綜合經濟實力進行考核評選,由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公室(以下簡稱餐考辦)組織評定,市政府審定命名“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法(試行)》的通知 
  • 外文名:無
  • 發文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字號:渝辦發〔2007〕133號 
  • 生成日期:2007-05-21
渝辦發〔2007〕133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法(試行)》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法(試行)
為了做強做大餐飲品牌,儘快形成一批經營效益好、規模大、管理技術先進、核心競爭力強的餐飲企業群體,早日把重慶建設成為中國美食之都,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餐飲業發展推進美食之都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06〕104號),決定從2006年起,對全市餐飲企業綜合經濟實力進行考核評選,由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公室(以下簡稱餐考辦)組織評定,市政府審定命名“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
一、目的和意義
(一)有利於引導餐飲企業向規模化、規範化和現代化方向發展,做強做大餐飲業,提升餐飲行業整體水平。
(二)有利於引導優勢餐飲企業發揮品牌效應,最佳化資源配置,形成以大企業為主導的餐飲業發展新格局。
(三)有利於宣傳創新意識強、管理水平高、經營業績好、服務社會優的餐飲企業,使其成功經驗得到廣泛傳播,發揮示範作用。
(四)有利於海內外各界人士進一步了解重慶的品牌餐飲企業,樹立重慶餐飲骨幹企業的良好形象,吸引海內外投資者和合作夥伴。
二、考核評選原則
以《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餐飲業發展推進美食之都建設的意見》(渝府發〔2006〕104號)為指導,遵循“自願、公開、公正、科學”的原則,主要從經營規模、經營效益、社會責任和品牌形象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價。
三、考核評選範圍及申報條件
(一)評選範圍:重慶市行政區域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在渝登記註冊的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的餐飲企業和賓館(飯店、酒店)均可參加“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評選。
具有母子公司關係的集團企業,原則上由集團企業參加評選,也可由子公司參加評選,但母子公司不可同時參加評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公司,其經營者同時又註冊有個體餐飲直營店的,可將其以個體註冊的餐飲直營店的指標併入公司計算。
(二)申報條件:
1.經營規模:餐飲營業額在1000萬元以上。
2.經濟效益:申報“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的企業,必須是盈利企業。
3.社會責任:
(1)企業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在全行業起到良好的示範帶頭作用。
(2)企業總店和直營店應具備食品衛生量化分級A級信譽度。
(3)企業當年發生以下情況,取消參加“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的考核評選資格:發生重大食品、衛生、安全、環保責任事故;重大服務質量事故;發生拖欠員工工資情況。
四、考核指標體系
綜合評價指標體系的設計,本著以科學性、可操作性為指導原則,指標體系應較好地反映企業經營規模、經營效益、社會責任和品牌形象,能夠較為客觀公正地對餐飲企業進行綜合考核。指標數據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為準。綜合考核指標體系見下表。
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評價基本考核指標
項 目
指 標
單 位
一、總量指標
營業收入
萬元
二、效益指標
利潤總額
萬元
納稅總額
萬元
三、社會指標
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

四、品牌指標
1.中華老字號

2.中國馳名商標

3.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


4.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提名


5.重慶市著名商標


6.國家級酒家酒店


7.重慶市餐飲品牌企業

(一)營業收入:營業收入指餐飲企業餐飲營業額(包括直營店餐飲營業額和加盟店營業額,其中:火鍋企業市內外加盟店營業額按50%計算)以及賓館(飯店、酒店)中獨立或相對獨立的酒樓、餐廳的餐飲營業額。
(二)利潤總額:指賓館(飯店、酒店)和餐飲企業的直營店當年實現的全部利潤總額。
(三)納稅總額:指賓館(飯店、酒店)和餐飲企業的直營店當年按規定實際繳納的各種稅金。包括營業稅、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等(財政補貼收入應從企業利潤中扣除)
(四)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從業人員是指在本單位從事勞動並取得勞動報酬的全部人員數。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等於各月從業人員平均人數12個月的算術平均數。
計算公式: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
(年初從業人員/2+1月末從業人員+2月末從業人員+???+12月末從業人員/2)/12
(五)品牌指標:
1.獲國家命名的“中華老字號”;
2.榮獲中國馳名商標;
3.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
4.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提名;
5.被評為國家級酒家酒店;
6.榮獲重慶市著名商標;
7.榮獲重慶餐飲品牌企業。
五、考核評選方法
(一)對數據進行同質處理。是指對不同計量單位的指標數值進行同度量處理,以解決各指標因計量單位不同無法進行綜合匯總的問題。採用相對化處理方式將不同企業的統計指標轉化為同度量數值,計算公式如下:
Yij =Xij÷Xj×100%
i表示參加考核的企業序號,即i=1、2、3……;
j表示考核指標序號,即j=1、2、3、……6;
Xij表示第i個餐飲企業的第j個考核指標的實際值;
Xj表示第j個考核指標的全市最優值(或最大值);
Yij表示第i個流通企業的第j個指標的最終指數值。
(二)最優值(或最大值)的確定與基本指數的計算
最優值(或最大值)。將餐飲企業分為綜合類(包括中餐、西餐、快餐、小吃等)和火鍋類兩大板塊,將同一板塊餐飲企業的最優值(或最大值),確定為綜合評價單項指標的全額指數。
基本值及實際值。進入餐飲企業綜合考核評選範圍的企業,均獲得各考核指標的1/2全額指數值,稱為基本值;企業的考核指標與同一板塊中最優值(或最大值)的相對差,為該考核指標剩餘的1/2指數值,基本值加上剩餘指數值就得到同一板塊企業各指標的單項指數的實際值。
(三)指標權重
在企業綜合考核評選中設定4個指標。由於各項指標所起的作用不同,因此對不同的指標賦予不同的權重。本次綜合考核指數的權重,採取層次分析法和專家諮詢法相結合,根據各考核指標的重要程度,來確定考核指標的權重(見下表)。
重慶市餐飲企業綜合考核指標權重
項 目
指 標
權重(%)
合 計

100
一、總量指標
營業收入
30
二、效益指標
利潤總額
10
納稅總額
25
三、社會指標
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
25
四、品牌指標
榮獲中華老字號、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及提名、國家級酒家酒店、重慶著名商標、重慶餐飲品牌企業
10
品牌指標的權重占總分的10%,得分累計不超過10分,超過10分的按10分計算,同類型的品牌指標只計最高分。
1.獲國家命名的“中華老字號”得5分/個。
2.榮獲中國馳名商標得5分/個。
3.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5分/個。
4.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提名4分/個。
5.被評為國家級酒家酒店,其中:評為一鑽級店得1分/個;二鑽級店得2分/個;三鑽級店得3分/個;四鑽級店得4分/個;5鑽級店得5分/個。
6.榮獲重慶市著名商標得2分/個。
7.重慶餐飲品牌企業得2分/個。
六、考核評選程式
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的評選工作由“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考核評選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餐考辦)具體組織實施。
(一)由符合評選申報條件的餐飲企業自願申報,填寫《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考核評選申報表》(見附屬檔案),並提供以下資料:
1.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應上交彌補款項表、基本情況表)。
2.當年經年檢的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包括每個直營店和加盟店)。
3.與加盟店簽訂的加盟契約(複印件)。
4.所在地稅務部門審核確認的餐飲企業納稅總額數量證明材料。
(二)餐飲企業的申報材料報企業總部所在區縣(自治縣)商貿流通主管部門。由所在地的商貿流通主管部門會同統計、勞動保障、國稅、地稅、衛生、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審核後提出推薦意見,報市餐考辦。
(三)由市餐考辦牽頭,會同市級有關部門對區縣(自治縣)審核上報的餐飲企業財務統計指標數據進行複查,考核評分,提出“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建議名單,在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重慶市商業委員會網站上公示一周后,報市政府審定命名。
七、獎勵辦法及獎金渠道
(一)獎勵方式
“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安排名次分三檔計獎:
1.第1―10名分別獎勵3萬元;
2.第11―30名分別獎勵2萬元;
3.第31―50名分別獎勵1萬元。
(二)獎金渠道
獎勵資金90萬元,餐考辦的工作經費年30萬元,總計120萬元,統一在市商業結構資金中切塊安排。
工作經費主要用於餐考辦調查研究、品牌宣傳報導、考核評比、經驗交流,工作總結、發布公告、制牌費、辦公經費等。
八、配套措施
(一)為鼓勵餐飲企業公平競爭,“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不搞終身制,每兩年開展一次“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的評選。評選出來的企業,由市政府審定表彰,授予“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稱號,頒發榮譽牌匾和榮譽證書,並在相關媒體上公告和宣傳。
(二)實施大公司大集團戰略,鼓勵餐飲企業做強做大,從企業重組、發展及資金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三)由市餐考辦對“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實行舉報制度,對申報考核資料不實,採取弄虛作假手段騙取榮譽的企業,一經查實,要予以通報批評,在新聞媒體公開曝光,並取消企業“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稱號,追繳物質獎勵,收回榮譽牌匾,3年內取消申報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資格。
(四)市餐考辦要加強“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企業的指導,餐飲50強企業應依法建立健全統計制度,定期向餐考辦報送統計報表和經濟運行情況,積極參加市政府相關部門組織的餐飲行業各項活動,在行業中起示範帶頭作用。
九、組織領導
“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的評選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技術性高。為確保評選工作有序進行,成立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公室。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考核評選辦公室由市商委、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統計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
附屬檔案1: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考核評選自願申報書
企業名稱:
詳細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電話: 行動電話:
申報聲明:
本企業自願參加市餐考辦對全市餐飲企業綜合實力進行的考核評選,我單位將按照要求,如實報送有關資料。如有虛假等不實行為,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
企業總部所在商貿流通主管部門意見:
年 月 日
附屬檔案2:重慶市餐飲企業50強綜合評價考核指標表
項 目
指 標
評選年
上 年
增 減
(%)
合 計




一、總量指標
營業收入
直營



加盟



二、效益指標
納稅總額
國稅



地稅



三、社會指標
從業人員年平均人數



四、品牌指標
榮獲中國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中國十大餐飲品牌企業及提名、國家級酒家酒店、重慶著名商標、重慶餐飲品牌企業



說明:附上經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評選年和上年度財務、統計報表。
附屬檔案: 3.直營店基本情況表
4.加盟店基本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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