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今年以來煤礦較大以上及非法生產事故的通報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今年以來煤礦較大以上及非法生產事故的通報》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1年11月2日發布的通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今年以來煤礦較大以上及非法生產事故的通報
  • 外文名: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on the larger coal mines this year, and the illegal production of the accident notification
  • 發布單位:重慶市政府
  • 發布日期:2011年11月2日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今年以來煤礦較大以上及非法生產事故的通報
公安國安
渝辦發310號
重慶市政府
2011-11-2

法規內容

各產煤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今年以來,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同比大幅下降,但煤礦較大事故和非法生產事故頻發,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損失。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今年以來發生的煤礦較大以上和非法生產事故通報如下:
1月1日,奉節縣已關閉礦井竹園鎮石場灣煤礦非法生產,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人,受傷2人。
2月27日,涪陵區重慶市澤勝船務集團小溪煤礦在掘進溜煤上山時,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人。
5月19日,南川區水江鎮雙茂村舊屋基一非法採煤窩點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受傷1人。
7月12日,奉節縣已關閉礦井板橋溝煤礦非法生產,電煤鑽電纜使用明接頭失爆產生電火花,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人。
7月16日,奉節縣康樂鎮三根煤礦礦井停電停風致使上山掘進工作面瓦斯積聚,工人冒險進入排放瓦斯導致窒息,死亡3人。
8月20日,奉節縣草堂鎮竹坪村一非法採煤窩點採煤時碰撞堅硬硫鐵礦石產生火花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
10月2日,奉節縣竹園鎮高治村一非法採煤窩點未通風狀態下工人進入收工具,碰撞產生火花,發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人。
10月12日,巫山縣已關閉的被整合礦井龍王廟煤礦非法生產,上山作業時揭穿礦井採空區,發生水害事故,死亡3人。
10月15日,石柱縣老鷹堂煤礦採空區煤層自燃,有毒有害氣體嚴重超標,1名工人中毒,施救不當導致事故擴大,死亡4人,受傷3人。
10月17日,奉節縣大樹鎮蘭靛村一礦井無風作業導致瓦斯積聚,井下電氣設備失爆產生火花,發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受傷3人。
這些事故的發生,充分暴露出一些地區煤礦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存在打非治違不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瓦斯防治不到位、安全監管不嚴格等問題。為深刻汲取事故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發生,促進全市煤礦安全形勢穩定好轉,現就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進一步增強煤礦安全生產緊迫感和政治責任感。要充分認識當前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增強憂患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以對人民民眾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落實薄熙來書記、黃奇帆市長的重要指示和全市煤礦安全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緊急通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對奉節縣煤礦安全生產實施掛牌重點整治的通知》(渝辦發〔2011〕305號)要求,促進全市煤礦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進一步加大打擊煤礦非法生產力度。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明電〔2011〕7號)要求,保持高壓態勢,強化鄉鎮(街道)、村社幹部的打非責任,切實將各項要求和措施落到實處。要深入查找煤炭非法生產存在的根源,制定深挖根除的治本措施,落實關閉礦井“一對一”監管責任。要依法關閉不符合安全條件的煤礦,按有關規定依法吊銷證照、停供火工品、斷電斷水、炸毀填實井口、遣散人員,真正做到不留後患。
三、進一步做好瓦斯通風管理工作。礦井及其採掘工作面要有健全的通風系統,確保通風設施質量合格、運行可靠,禁止採掘工作面無風、微風和不合理串聯通風作業。監測監控系統及感測器等設備要齊全,並按期調校。要嚴格落實煤礦企業領導井下帶班制度,加強作業場所瓦斯檢查,嚴格執行瓦斯檢查制度和“一炮三檢”制度,禁止瓦斯超限作業。
四、進一步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繼續按照定項目、定責任、定資金、定時限、定措施的“五定”責任制要求,督促煤礦企業開展建章立制、整改升級、動態監管和激勵約束等工作,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到實處。要定期公示煤礦企業評估定級和升級情況,曝光落後、表彰先進。對存在問題多、整改難度大的煤礦要組織專家進行會診,對重大隱患整改不到位、安全不達標的煤礦企業,要嚴格依法依規予以關閉。
五、進一步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要把煤與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礦井、水害威脅礦井和關閉礦井、資源整合礦井的監管監察作為當前煤礦安全工作的重點,加大監管監察執法和安全管理力度,及時排查安全生產隱患,依法懲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對發生煤礦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責任,依法予以處理。要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鼓勵和發動民眾舉報,嚴厲打擊事故瞞報行為。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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