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院

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院

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院是重慶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財政全額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副廳級),內設8個二級機構:院務部、實驗研究中心、計畫生育技術研究所(附屬醫院)、生殖技術研究所、出生缺陷與遺傳優生研究所、計畫生育醫學與司法鑑定所、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指導所、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院
  • 隸屬:重慶市人民政府
  • 級別:副廳級
  • 院長:羅勇
研究院介紹,主要職責,研究成果,內設機構,

研究院介紹

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院(簡稱:重慶市人口計生研究院),是重慶市編委批准設立的財政全額撥款公益一類副廳級科研事業單位,始建於2003年8月,由原重慶市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重慶市生殖健康中心和《三峽人口報》三家機構合併而成,主要履行人口發展戰略研究,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科學研究,出生缺陷與遺傳優生套用研究,計畫生育醫學與司法鑑定,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指導、服務與監督等方面的職能。

主要職責

開展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為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提供依據。
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的基礎理論和套用技術研究,承擔國家部委、市及市級部門科技攻關項目和課題研究。
引進、轉化、推廣國內外先進的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加快生殖健康產業發展步伐。
面向社會承擔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產前診斷、遺傳優生、不孕不育等相關技術服務。
指導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和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受託開展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資格審定、等級評估以及考核、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區縣研究分院的協調、管理。
開展生殖技術和遺傳優生、出生缺陷篩查技術等研究,建立全市出生缺陷監測與干預體系和運行機制。
開展節育技術、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的監測、預防和治療工作。
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醫學、司法鑑定,面向社會開展司法鑑定工作。
為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網路建設提供技術支撐,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的採集、整理、發布和套用軟體的開發。
承辦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學術交流,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領域的國內和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完成市計生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研究成果

重慶市人口計生研究院的前身是重慶市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成立於1977年,是國內最早建立的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之一。先後參與了國家"六五"、"七五"、"八五"、"九五"攻關課題研究,取得科研成果100餘項,獲國家、省部級科技進步獎17項,獲發明專利7項,出版專著8本。其中"直視鉗穿法輸精管結紮術"、"宮銅型宮內節育器"、"輸精管注射粘堵法"等三項專利技術在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在國際國內產生了重要影響,為控制人口數量、穩定低生育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內設機構

院務部
(與黨辦合署辦公)
1、研究提出全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規劃,為院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2、協助院領導組織研究院日常工作,統籌管理學術交流、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日常工作。
3、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資料、信息、信訪、督辦、外事、保衛、保密、接待、工勤人員管理、車輛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編制預、決算,開展內設機構成本核算、財務監督、審計及業務指導,管理國有資產和產業開發。
5、負責黨的建設、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女3女等群團工作。負責黨委、紀委的日常工作;
6、負責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7、負責區縣研究分院的協調、管理及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專家庫的日常工作和市人口專家委員會、市計畫生育科技專家等學術團體的聯絡、服務工作。
實驗研究中心
1、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基礎研究。
2、負責套用動物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為科研提供試驗動物。
3、提供科學技術研究實驗基地,逐步建成開放型實驗室。
4、負責中心實驗室的管理和使用。
5、負責各種實驗設備儀器的管理和維護。
6、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計畫生育技術研究所
(附屬醫院)
1、引進、推廣、研究避孕節育新技術,並對新技術的引入進行評估。
2、對避孕節育技術和方法進行科學評價。
3、開展無副反應避孕方法的研究,以及對避孕節育技術和方法副反應防治的研究。
4、開展青少年生殖健康研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宣傳教育,負責少女意外妊娠援助中心工作。 ’
5、開展避孕節育及生殖道感染防治的臨床服務工作,為推行避孕節育知情選擇和生殖道感染干預提供技術支撐。
6、承擔附屬醫院的日常管理。
7、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生殖技術研究所
1、開展生殖技術的基礎研究。
2、開展人工生殖細胞的合成及套用研究。
3、開展內生殖器官的體外保存及移植術研究。
4、開展生殖功能障礙診斷和治療。
5、開展卵細胞核移植技術、配子微處理技術研究。
6、開展性功能障礙的心理、生理研究、諮詢和治療。
7、承擔人類精子庫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8、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出生缺陷與遺傳優生研究所
1、開展遺傳優生基礎研究。
2、開展出生缺陷影響因素研究。
3、開展出生缺陷監測、干預技術和產前篩查技術研究。
4、開展出生缺陷監測、干預相關新技術的推廣運用,為全市技術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支撐。
5、開展出生缺陷和遺傳性疾病的流行病學研究。
6、研究、引進、推廣孕產前基因診斷和影像診斷等新技術。
7、負責全市出生缺陷監測、干預體系建設及運行機制的研究。
8、負責產前診斷中心及出生缺陷干預中心的建設和管理。
9、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計畫生育醫學與司法鑑定所
1.開展病殘兒、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生育能力的醫學鑑定。
2.開展親子,血痕、血纖維,精液、精斑,出生缺陷及病殘兒,生育能力,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司法鑑定。
3.負責全市計畫生育醫學與司法鑑定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研究。
4.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
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指導所
1.承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指導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規範、管理制度、等級評估標準及考核辦法的實施。
2.受託開展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技術服務人員《技術服務合格證》的評審、發證、驗證及管理工作。
3.對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進行理論培訓和技術指導,承擔基層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培訓工作。
4.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體系規範化建設。
5.受託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工作實施監督,依法對違反計畫生育法規、規章的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進行查處。
6.開展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的推廣套用,提高民眾生殖健康水平。
7.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新技術、新產品的引入、研究、推廣和套用。
8.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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