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院
- 隸屬:重慶市人民政府
- 級別:副廳級
- 院長:羅勇
研究院介紹
主要職責
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的基礎理論和套用技術研究,承擔國家部委、市及市級部門科技攻關項目和課題研究。
引進、轉化、推廣國內外先進的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加快生殖健康產業發展步伐。
面向社會承擔計畫生育、生殖健康、產前診斷、遺傳優生、不孕不育等相關技術服務。
指導基層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和技術服務人員培訓工作,受託開展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資格審定、等級評估以及考核、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區縣研究分院的協調、管理。
開展生殖技術和遺傳優生、出生缺陷篩查技術等研究,建立全市出生缺陷監測與干預體系和運行機制。
開展節育技術、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的監測、預防和治療工作。
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醫學、司法鑑定,面向社會開展司法鑑定工作。
為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網路建設提供技術支撐,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的採集、整理、發布和套用軟體的開發。
承辦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學術交流,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領域的國內和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完成市計生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研究成果
內設機構
1、研究提出全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規劃,為院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2、協助院領導組織研究院日常工作,統籌管理學術交流、科技成果轉化,負責研究院學術委員會日常工作。
3、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檔案資料、信息、信訪、督辦、外事、保衛、保密、接待、工勤人員管理、車輛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
4、負責編制預、決算,開展內設機構成本核算、財務監督、審計及業務指導,管理國有資產和產業開發。
5、負責黨的建設、統戰工作和工會、共青團、女3女等群團工作。負責黨委、紀委的日常工作;
6、負責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7、負責區縣研究分院的協調、管理及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專家庫的日常工作和市人口專家委員會、市計畫生育科技專家等學術團體的聯絡、服務工作。
2、負責套用動物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為科研提供試驗動物。
3、提供科學技術研究實驗基地,逐步建成開放型實驗室。
4、負責中心實驗室的管理和使用。
5、負責各種實驗設備儀器的管理和維護。
6、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2、對避孕節育技術和方法進行科學評價。
3、開展無副反應避孕方法的研究,以及對避孕節育技術和方法副反應防治的研究。
4、開展青少年生殖健康研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青少年生殖健康宣傳教育,負責少女意外妊娠援助中心工作。 ’
5、開展避孕節育及生殖道感染防治的臨床服務工作,為推行避孕節育知情選擇和生殖道感染干預提供技術支撐。
6、承擔附屬醫院的日常管理。
7、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2、開展人工生殖細胞的合成及套用研究。
3、開展內生殖器官的體外保存及移植術研究。
4、開展生殖功能障礙診斷和治療。
5、開展卵細胞核移植技術、配子微處理技術研究。
6、開展性功能障礙的心理、生理研究、諮詢和治療。
7、承擔人類精子庫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8、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2、開展出生缺陷影響因素研究。
3、開展出生缺陷監測、干預技術和產前篩查技術研究。
4、開展出生缺陷監測、干預相關新技術的推廣運用,為全市技術服務機構提供技術支撐。
5、開展出生缺陷和遺傳性疾病的流行病學研究。
6、研究、引進、推廣孕產前基因診斷和影像診斷等新技術。
7、負責全市出生缺陷監測、干預體系建設及運行機制的研究。
8、負責產前診斷中心及出生缺陷干預中心的建設和管理。
9、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
2.開展親子,血痕、血纖維,精液、精斑,出生缺陷及病殘兒,生育能力,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司法鑑定。
3.負責全市計畫生育醫學與司法鑑定工作的管理、協調和研究。
4.承擔區縣相關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實習。
2.受託開展對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和技術服務人員《技術服務合格證》的評審、發證、驗證及管理工作。
3.對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進行理論培訓和技術指導,承擔基層技術服務人員的進修培訓工作。
4.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體系規範化建設。
5.受託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工作實施監督,依法對違反計畫生育法規、規章的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進行查處。
6.開展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的推廣套用,提高民眾生殖健康水平。
7.承擔人口與計畫生育/生殖健康新技術、新產品的引入、研究、推廣和套用。
8.開展相關領域的學術交流及科研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