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財政局通過其公眾信息平台發布了《重慶小微企業政府採購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出台小微企業政府採購政策
具體內容
擴大採購範圍
市級政府採購微型企業協定供貨商從2013年辦公文具類50家增至6大類300家,協定供貨範圍從辦公文具擴至裝飾材料、花卉苗木、標識標牌、印刷、辦公照明設備六類,市級單位採購上述產品或服務20萬元以下,在市政府採購協定供貨電子交易平台直接與協定供貨商交易。
採購額底線控制
市級和各區縣年度政府採購面向民營及中小企業採購的金額不得低於採購總額的30%,其中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中小企業的60%。
報價按比例扣除
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採購項目,分別給予小型、微型企業6%、8%或10%的報價扣除;大中型企業與小型、微型企業組成聯合體,小型、微型企業協定契約額占聯合體總額30%以上,與小型、微型企業聯合分別給予聯合體2%、3%的報價扣除。
鼓勵有條件分包獲得政府採購契約的大型企業,不影響項目質量可依法向中小企業分包,分包金額計入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統計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