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廉士詔

人不患其不知,患其為詐也;不患其不勇,患其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厭也。其唯廉士,寡慾易足。令訾算十以上乃得官,(一本「官」作「宦」,下皆同。)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漢書·景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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