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重修臥龍崗草廬碑
- 作者:明代李蔭
- 創作年代:明代萬曆(1589年)己丑四月
- 作品出處:南陽武侯祠前院左側碑廊中
- 文學體裁:功德碑
碑刻全文,碑刻現狀,
碑刻全文
重修臥龍崗草廬碑
明·李蔭
臥龍崗在宛城西南之七里,而諸葛先生草廬貯其內,蓋夙稱盛概雲。顧歲久不治,傾圮甚矣。萬曆丙戌夏,郡司理滕公慨然以為己任,歸而謀諸郡守王公、郡丞張公、郡悴劉公、李公,僉曰:“善”。乃鳩工聚材,大為更新之。而南陽縣簿金君實董厥役。此事竣,而司理公以升遷行矣。適縣簿金君以碑文來請,匪直存司理君之雅意,兼以表諸葛公之勝檗也。
於是,李子語金君曰:“草廬在襄陽者為真,在南陽為贗哉!余曩游襄陽西北隆中山,則諸葛之草廬在焉。其山蜿蜒起伏,風氣攸鐘,洵隱君子之所棲也。而臥龍山復在襄之東南、伏龍山口口襄之西南,獨樂山又在襄之西北,而葛宅葛井俱列彼中。且玄德屯軍新野,三顧孔明者,實以隆中,非今所稱在南陽西南七里者,故曰贗也。
金君愕然,曰:“宛有臥龍,振古如茲,而子言為贗,良所未曙"。”曰:“在漢時則襄陽亦隸於南陽",故稱南陽臥龍爾,又何疑於此中之贗耶?”金君曰:“果如子言,則南陽不足廟乎?”曰:“廟何傷哉!博望燒屯,白河用水,固先生初出草廬之偉績也,以祀典律之。在襄陽為邁跡之所,固宜廟;在南陽為用武之區,猶宜廟。殆並存而不以為嫌者乎?”金君喜曰:“非覯子不聞真贗之論,非重修不聞以功當廟也,則南陽之草廬當與襄陽者並峙,固無論贗與真矣。”滕公諱甘霖,閩之詔安人。金君諱溪,直隸建德人。
萬曆己丑四月吉日
承德郎刑部廣東清吏司主事順陽李蔭拜撰
碑刻現狀
該碑立於明萬曆十七年(1589 年)四月,李蔭撰文。碑圓首,上飾雲鶴紋圖案,中有題額“重修臥龍崗草廬碑”。碑身為長方形,四周飾以連續雲紋,寬 87厘米,高220 厘米。方形碑座,長 118 厘米,高 16 厘米。碑文楷書,共 15 行,滿行 38 字。該碑文部分字型漫漶,現存於武侯祠前院左側碑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