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得雷

里得雷,英國宗教改革家。生於諾森伯蘭(Northumber-land)。先後求學於劍橋、索邦、巴黎、盧汶等大學。回英後,1533年任劍橋大學訓導主任。次年, 以訓導主任名義簽署反對羅馬教皇的檔案。1541年任劍橋大學校牧。1545年任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牧師。1547年升羅徹斯特(Rochester)主教。1550年調任倫敦主教。與克蘭麥合作,參用路德宗、加爾文宗以及茨溫利派的教義, 制定英國國教會信仰綱要《四十二條款》。1555年被支持天主教的女王馬利一世判處火刑,死於牛津

里得雷,英國宗教改革家。生於諾森伯蘭(Northumber-land)。先後求學於劍橋、索邦、巴黎、盧汶等大學。回英後,1533年任劍橋大學訓導主任。次年, 以訓導主任名義簽署反對羅馬教皇的檔案。1541年任劍橋大學校牧。1545年任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牧師。1547年升羅徹斯特(Rochester)主教。1550年調任倫敦主教。與克蘭麥合作,參用路德宗、加爾文宗以及茨溫利派的教義, 制定英國國教會信仰綱要《四十二條款》。1555年被支持天主教的女王馬利一世判處火刑,死於牛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