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特

采特(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適應症為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等。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采特
  • 藥品類型:OTC甲類、外用藥
  • 用途分類:丙烯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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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鹽酸特比萘酚10毫克,輔料為維生素E琥珀酸聚乙二醇酯、乙醇。

性狀

本品為無色或淡黃色的澄明液體。

作用類別

本品為皮膚科用藥類非處方藥藥品。

適應症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等。

規格

1%(g : g)

用法用量

外用,噴於患處,一日2~3次,療程1~2周。

不良反應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諮詢。
4、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5、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理作用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能高度選擇性地抑制真菌麥角鯊烯環氧化酶,阻斷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麥角鯊烯環氧化反應而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從而發揮抑制和殺滅真菌的作用。

貯藏

密封,在陰涼處保存。

包裝

塑膠瓶裝,15ml/瓶,30ml/瓶。

有效期

24個月

執行標準

進口藥品註冊標準 JX20050093

批准文號

國藥準字J20060026

生產企業

韓美藥品株式會社

包裝企業

北京韓美藥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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