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株洲市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本市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和修改市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修建性詳細規劃、專業規劃及城鄉規劃區範圍內的鄉鎮、村規劃的審查、審批;負責組織編制城鄉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規劃的實施計畫。
(三)對城鄉規劃區範圍內的規劃實行集中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四)實施城鄉規劃管理監察,查處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
(五)負責對全市規劃設計工作的管理以及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和建築設計方案的規劃審查;負責管理全市市政管線及其資源的有關工作。
(六)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參與城鄉國有土地出讓計畫和供應的管理。
(七)負責指導規劃信息和規劃展示工作。
(八)承擔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檔案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信息、安全、保密、督查、建議提案辦理、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勞動工資、保險福利等工作。
財務股
承擔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財政投資的城鄉規劃編制項目的資金撥付和監管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工程技術股
負責各項規劃用地、工程許可證前期資料審核;負責建設規劃用地、工程的變更調整;負責組織城區內各項市級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報批工作;組織全局規劃業務知識培訓。
管理一股
負責西山街道辦事處、陽三石街道辦事處所轄範圍的建設用地規劃選址,並組織規劃用地總平面設計方案圖的評審、報批;負責規劃用地藍、紅線製作及規劃條件的制訂;負責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以及建築方案、施工圖規劃許可前期資料審核,並組織建築方案評審報批;負責核發用地、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證前、證後管理工作,組織工程放線,參與竣工驗收。
管理二股
負責來龍門街道辦事處、黃泥坳街道辦事處所轄範圍的建設用地規劃選址,並組織規劃用地總平面設計方案圖的評審、報批;負責規劃用地藍、紅線製作及規劃條件的制訂;負責建設工程的選址、定點以及建築方案、施工圖規劃許可前期資料審核,並組織建築方案評審報批;負責核發用地、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證前、證後管理工作,組織工程放線,參與竣工驗收。
法規股
負責規劃區內各項規劃審批建設工程的規劃執法監督;負責對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移交的無證違法建設案件進行違法性質認定和規劃用地性質界定認定並提出處理意見,對批後的建設工程違法行為進行處理;負責行政應訴;負責臨時建設的審批;組織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參與建設工程放線工作。
村鎮股
負責指導編制鎮(鄉)、村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負責對鎮(鄉)、村規劃的評審和組織報批;負責對全市鎮(鄉)、村莊規劃實施檢查;負責《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規定的鎮(鄉)、村規划行政許可。
市政股
負責城鄉規劃區內城鄉道路、管線建設工程的規劃審批工作;負責城鄉公共綠地、城鄉環衛設施及其它市政設施的規劃管理;核發市政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負責市政工程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