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醴陵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基層建設綱要》和湖南省委關於加快檢察機關“辦公用房、技術用房”建設的要求,2003年11月,經株洲發改委批准立項進行檢察偵技大樓建設,共規劃用地25.1畝,總建築面積10202平方米,集技術用房、辦公用房於一體。內設辦公室、會議室170餘間,14個內設科室分設辦公室;設立了獨立的審訊室、詢問室、監控室、偵查指揮中心、錄音錄像設施;配備了先進的信息網路系統,區域網路、機要通道、多媒體會議系統與省、市院聯網;配置了電子屏顯示系統,在大門口設立舉報中心,使受理舉報、申訴視窗前移,標誌著醴陵檢察事業已進入一個嶄新的發展時期。
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共有在職在編幹警76名,下設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職務犯罪預防科、司法警察大隊、控告申訴科、偵查監督科、公訴林檢科、民事行政檢察科、監所科、技術科、辦公室、政工科、監察室、案件管理中心等14個部門,年平均辦理各類案件900餘件。
2009年以來,醴陵市人民檢察院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以班子建設為重點,突出以人為本,堅持典型引路,用機制創新抓教育管理,深化檢察改革,加大教育培訓,嚴格規範執法,努力推進檢察工作健康、協調、創新發展。查辦了一批有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嚴厲打擊破壞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等團伙犯罪案件、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案件,強化法律監督,使無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使有罪的人受到了法律懲罰,維護了公平正義。
在湖南省檢察機關分類綜合考核中,2009年、2010年、2011年分別位列全省A類基層檢察院第一、第二、第一,先後榮獲湖南省先進基層檢察院、湖南省先進政法單位、湖南省文明單位、全國文明接待室、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第三屆全國十佳基層檢察院提名獎,被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政府各記集體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為全國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保障現代化“四化”建設示範院,被株洲市委、株洲市委政法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被醴陵市委評為全市十佳基層黨組織。湧現了全國模範檢察官肖玲、湖南省十佳青年衛士王新、株洲市平安衛士李雲才、株洲市十大職業道德標兵楊林英等一大批先進個人,三年來共受到上級機關表彰獎勵215人(次)。
機構設定
政工科
負責全院幹部人事管理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本院機關工作人員的任免、調配及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對後備幹部的考察工作;《檢察官法》及配套規定的組織實施和法警警銜的呈報審批工作。負責全院的政治教育和表彰獎勵工作;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本院理論學習中心組的秘書工作;負責組織本院的普法教育,本院年度考核工作,全院的教育培訓;組織管理檢察幹部在職培訓和學歷教育。
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政務,組織協調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和催辦督辦,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檔案起草、秘書事務、機要文電處理、檔案打字、檔案收發等工作;組織宣傳工作、編髮情況反映、工作簡報、專題調研等內部信息刊物;開展執法大檢查;負責本院檢委員的日常工作,人大代表聯絡工作;負責檢察統計、檔案管理以及保密等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秩序管理;負責檢察年鑑的編纂。
技術科
運用技術手段參與偵查工作,收集、固定證據,申請進行法醫、文檢、痕檢、司法會計、視聽資料、理化檢驗等項技術鑑定及覆核工作;開展刑事偵查技術科學研究;負責通訊和計算機技術的推廣與套用。
反貪局
負責轄區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配合外地檢察機關對經濟犯罪案件進行協查;參與對跨地區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院交辦的貪污賄賂要案的偵查工作。
預防科
負責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研究、分析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特點、規律,提出貪污賄賂、瀆職犯罪的預防對策;負責對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的法制宣傳。
控申科
受理公民和單位的舉報、控告、申訴及有關線索的初查工作;統一管理本院受理的舉報線索;承辦要案線索的報送;辦理由本院管轄的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案件;負責對舉報人的獎勵工作;綜合反映控告申訴和舉報情況;開展檢察宣傳,搞好信訪工作;研究制定全院控告申訴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反瀆局
負責轄區內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配合外地檢察機關對瀆職侵權犯罪案件進行協查;承辦上級院交辦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研究制定全院瀆職侵權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紀檢監察室
負責本院所屬內部機構和檢察人員的紀律檢查、監察工作,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及在執行法律、法規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決定、規定的情況;受理對檢察人員違法違紀的控告、舉報;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查處檢察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等工作。
檢務督察室
負責對執法質量、執法辦案、幹警紀律作風進行督查;組織本院業務部門案卷質量檢查;健全本院各項監督制度。
監所科
負責對轄區內刑事案件判決、裁定的執行及監獄、勞動教養所的執法活動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承辦發生在監管場所的貪污賄賂、侵權、瀆職等案件的偵查工作以及被監管改造人員重新犯罪案件的批捕、公訴工作。負責受理被監管人員及其親屬的控告,申訴和舉報工作。配合搞好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研究制定全院監所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偵查監督科
負責轄區刑事犯罪案件的審查批捕、決定逮捕、刑事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工作;承辦公安機關提請複議、提請延長羈押期限等案件;研究制定全院偵查監督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公訴科
負責對一審刑事案件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負責對偵查、審判活動的監督;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動態情況,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研究制定全院公訴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林檢科
負責全市有關林業犯罪案件,打擊森林犯罪。
民行科
負責轄區內民事、經濟、行政沂訟活動的監督工作,辦理管轄範圍內有關的提請抗訴案件並承但出庭工作;研究制定全院民事、行政檢察業務工作計畫、規定和辦法。
法警大隊
負責保護本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現場;執行傳喚、拘傳,參與搜查和協助執行其他強制措施;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送達法律文書;完成業務部門辦案中需要司法警察執行、協助執行的任務等工作。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醴陵市人民檢察院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4月13日,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優秀集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