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

醫療機構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是由北京市衛生局發布的一個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機構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
  • 發布單位:北京市衛生局
  • 相關檔案:京衛婦社字〔2008〕24號
  • 性質:政府公文
北京市五部門通知,實施細則全文,

北京市五部門通知

關於印發《醫療機構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京衛婦社字〔2008〕24號
各區縣衛生局、老齡委辦公室、民政局、財政局、勞動保障局: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47號)精神,為有效提高老年人醫療福利水平,促進老年人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現將《醫療機構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部門職責參照執行。
北京市衛生局 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實施細則全文

醫療機構落實老年人優待工作的實施細則(試行)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辦法的通知》(京政辦發〔2008〕47號)精神,確保各項醫療衛生優待政策落在實處,促進老年人共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成果,提高老年人醫療衛生福利水平,特提出以下實施細則。
一、全市二級以上(含二級)醫療機構,對老年人就診提供優先服務,具體要求按照《北京市衛生局關於二級、三級醫院為“老殘孕”患者提供優先服務的通知》(京衛醫字〔2007〕190號)執行。
二、全市規劃設定內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實行“三優先”服務,即優先就診、優先出診、優先建立家庭病床。要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醒目位置張貼老年人優先標識,因地制宜提供為老年人服務的便利措施。
三、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老年人就診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0.5元),免費建立健康檔案。
四、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難補助的老年人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明到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立家庭病床,免收家庭病床查床費。
五、無社會養老保障的老年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和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可每年就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享受一次免費體檢服務,體檢費用由各區縣財政部門承擔。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需做好體檢人員的登記統計工作。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承擔的體檢工作納入收支兩條線統籌管理;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當地財政部門定期進行結算,具體辦法由各區縣制定。
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頒發的人員身份憑證,做好體檢人員身份識別工作,當年體檢加蓋當年體檢印章,避免同人同年多次體檢。如出現同人同年多次體檢情況,當地財政部門按照當年一次體檢支付費用。
免費體檢項目包括:
體格檢查:身高、體重、腰圍、臀圍、血壓、眼底、心肺聽診、腹部觸診;
實驗室檢查:血常規、尿常規、快速血糖;
輔助檢查:心電圖、腹部B超(肝、膽、胰、脾、雙腎);
體檢結果需同時記入健康檔案。
六、已參加城鎮居民大病醫療保險的老年人門診實行社區衛生服務首診制度。實施辦法按照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意見所指老年人為本市戶籍年滿60周歲以上的人員,其身份可憑身份證或北京市老年人優待卡等確認;無社會養老保障的老年人身份由各區縣勞動保障部門確認,並頒發相關證明;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難補助的老年人身份由各區縣民政部門確認,並頒發相關證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根據有關證明為老年人提供服務。
八、不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除為老年人提供“三優先”服務外,可參照本細則為老年人提供其他優待服務,各區(縣)應給予適當補助,以確保轄區老年人平等享受醫療衛生優待服務。
九、各區縣政府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老年人的醫療優待服務,相互協調、密切配合,保證此項工作有效落實,並納入年度考核評價。
十、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要積極組織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認真落實好對老年人提供優待服務的各項工作,加強監督與管理,並及時公布為老年人提供優待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名單及地址,便於老年人選擇服務場所。
十一、本細則由北京市衛生局商北京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二、本細則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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