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辦法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建立全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體系,制定醫療質量評價的相關規章制度、綜合績效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醫療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制定醫療技術風險防範的管理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監管的長效機制,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評價檢查和監管工作;擬訂城市醫療支援農村醫療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醫療、科技、衛生”三下鄉的協調組織工作;研究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參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服務監管司
- 隸屬:衛生部
- 職務: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
- 下設機構:綜合信息處、評價處
職責,編制,
職責
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組織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辦法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醫療服務監管體系;建立全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體系,制定醫療質量評價的相關規章制度、綜合績效評價辦法和指標體系,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醫療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制定醫療技術風險防範的管理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監管的長效機制,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服務、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評價檢查和監管工作;擬訂城市醫療支援農村醫療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醫療、科技、衛生”三下鄉的協調組織工作;研究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公立醫院監督制度;參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編制
行政編制11名,設綜合信息處、評價處、醫療質量安全監管處、醫院運行監管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