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報銷範圍是什麼?在報銷時,很多人不太明白為什麼有些藥品可報銷,有些藥品卻不給報銷,尤其奇怪自己不能報銷的藥品,為什麼同樣的醫保,別人卻可以報銷。也給不同的參保人帶來或喜或憂的情緒。所以我們全面了解醫療保險的報銷範圍,醫保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我們能不能享受到它帶給我們的福利,就要看我們是不是熟知“遊戲規則”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 中文名::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區別介紹
一般A類藥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付20%的比例。
假如一個人在醫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級醫院就診住院,那么就先減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1000元;如果是三級醫院就診住院,就先減去2000元,這就是起付線的不同。
1、特殊醫療費用中因病情需要進行器官、組織移植,其購買器官、組織的費用以及使用超出《鎮江市職工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範圍》外的抗排斥藥品、免疫調節藥品費用;
2、工傷、職業病;
3、女工生育;
4、流氓鬥毆;
5、酗酒致傷;
6、交通肇事;
7、他人故意傷害;
8、醫療事故;
9、美容、健康體檢;
10、其他不屬於社會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費用。
1、參保職工出差、探親在外地發生醫療費用、只報銷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外地急診費用,非急診原因住院,所有費用一概不予報銷。
2、參保職工在外地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按長期住外地人員性質報銷醫藥費。
3、長期住外地人員應由單位提供證明,確定二所定點醫院(應為當地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時辦理《鎮江市長住外地職工醫療費報銷卡》
4、長期住外地職工必須堅持節約原則按規定限量開藥(每就診一次,急性藥量在3日以內,慢性病藥量在10日以內,結核病、高血壓病、糖尿病可延長到30日量),超過上述標準,藥費不予報銷。
5、長期住外地職工轉診、需由當地定點醫院簽署意見,按屬地原則逐級轉診。轉診醫院屬我市職工醫療保險確定的特約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1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費用;其它醫院,個人先自付總費用20%,然後按醫療保險規定報銷醫療費用。
農村醫保報銷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5)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1)報銷範圍:
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以下是不屬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1、自行就醫(未指定醫院就醫或不辦理轉診單)、自購藥品、公費醫療規定不能報銷的藥品和不符合計畫生育的醫療費用;
2、門診治療費、出診費、住院費、一伙食費、陪客費、營養費、輸血費(有家庭儲血者除外,按有關規定報銷)、冷暖氣費、救護費、特別護理費等其他費用;
3、車禍、打架、自殺、酗酒、工傷事故和醫療事故的醫療費用;
4、矯形、整容、鑲牙、假肢、臟器移植、點名手術費、會診費等;
5、報銷範圍內,限額以外部分。
很多農民購買了“新農合”後,還購買了一些商業醫療保險,如果購買商業醫療保險的話,您要先去報銷“新農合”的費用,然後餘下的費用再找保險公司報銷。
城鎮醫保報銷
1.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
2.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3.有些城鎮規定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要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最後一條根據每個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醫療報銷。
城鎮醫療報銷的主要是指是在醫院看病、用藥、住院、手術等,可以通過醫保卡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進行醫藥費用的報銷,城鎮醫療保險比較專一,項目規模和覆蓋面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賠付有限,這個時候筆者建議參保人可另行購買商業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與社保進行組合的方式,來減輕自己的經濟損失。
職工醫保報銷
2、出診費、檢查治療加急費(急診除外)、點名手術附加費,優質優價費、自請特別護士費等特需醫療服務。
1、各種美容(生活美容、醫學美容)健美項目以及亂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等;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
3、各種健康體檢;
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
2、各種減肥、增胖、增高項目;
3、各種健康體檢;
4、各種預防、保健性的診療項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種醫療諮詢(不含精神科諮詢)、醫療鑑定。
2、眼鏡、義齒、義眼、義肢、助聽器等康復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康復和治療器械。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
二、基本醫療保險支付部分費用的診療項目範圍
(一)診療設備及醫用材料類
1、套用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立體定向放射裝置(γ—刀、χ—刀)、心臟及血管造影X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EI)、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彩色都卜勒儀、醫療直線加速器等大型醫療設備進行的檢查、治療項目;
2、體外震波碎石與高壓氧治療;
3、心臟起搏器、人工關節、人工晶體、血管支架體內置換的人工器官、體內置放材料;
4、省物價部門規定的可單獨收費的一次性醫用材料。
(二)治療項目類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臟雷射打孔、抗腫瘤細胞免疫療法和快中子治療項目。
助聽器等康復器具;
3、各種自用的保健、按摩、檢查康復和治療器械。
(三)治療項目類
1、各類器官移植或組織移植的器官源或組織源;
2、除腎臟、心臟瓣膜、角膜、皮膚、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
3、近視眼矯形術;
4、氣功療法、音樂療法,保健性的營養療法、磁療等輔助性治療項目。
(四)其他
1、各種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的診療項目;
2、各種科研性、臨床驗證性的診療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