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群村

醒群村

醒群村位於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南莊鎮之南,面積4.41平方公里,下設九個村民小組。常住人口3200人,外來人口2000人。三大產業穩步發展,農業生產以魚塘養殖業和蔬菜作物耕作為主。工業生產的支柱產業是裝飾陶瓷和五金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醒群村
  • 行政區類別:村
  • 所屬地區:廣東省佛山市
  • 面積:4.41平方公里
工農業發展情況,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情況,體育事業發展情況,教育事業發展情況,村政建設,文物及傳說,

工農業發展情況

1954年土地改革後,醒群區域以養殖四大家魚、蠶桑、甘蔗為農業經濟主要收入,附有少量禾田、竹筍。1958年成立吉利公社農場片包括現龍津、醒群、村尾三個村的範圍。1963年由原吉利公社農場片屬下的醒群、明星、村頭三個大隊合併為醒群大隊,村內以生產小隊為單位獨立核算,這對農業發展起到一定作用。
1964年村內的林村生產小隊辦起了村中的第一間小工廠──電珠廠,此後醒群又相繼辦起了醒群電珠廠、鑄造廠、木廠、藤器廠、化工廠、水泥構件廠等小工廠,工農業經濟開始有突破性的發展。
改革開放的八十年代初期,工企業發展勢頭很好,又辦起了紅木廠、白木廠、紙箱廠、冷凍廠、五金構件廠、手襪廠、飼料站、藤廠等一批企業。1984年開辦了醒群塑膠廠,後發展為得寶電器實業公司,以生產家電產品為主,成為80年代醒群最大的集體企業。
1991年乘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春風,工業生產迅速發展、開始向建陶業進軍,辦起首家建陶廠。到1995年村內有4家陶瓷企業,九十年代開始,陶瓷一直成為醒群工業支柱行業。
改革開放後的農業生產也有很大的變革,引進科學技術養殖耕作技術,逐步將傳統的四大家魚養殖過渡到優質、高值、適應市場的養殖種類上,耕作上的竹筍的連片種植形成規模較具特色,在經營方式的轉變下,既提高了產品的競爭力,也增加了農民收入。
1996年,成立了以土地為中心的醒群集團有限公司,對村內土地資源逐步過渡到統一經營。

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情況

解放初,由一位高要人士羅昇平醫生在村內開設診所,以中醫為主,醫療設備較簡陋。
六十年代開辦合作醫療,村內派有文化水平的青年外出培訓,成為有一定診治能力的赤腳醫生。現在村內有醫療衛生站、衛生所各一間,有一定的醫療設備,能醫治一般的常見病。

體育事業發展情況

賽龍舟成為醒群的民眾主要體育運動。五人龍舟最為普遍,每到賽龍之日,河道兩旁站滿民眾觀看,喝彩吶喊加油之聲不絕。這項活動在文革中一度停頓,直至改革開放後,這傳統的民眾性活動再度興起,現共有五人龍的龍艇30多隻,多次在參加鎮舉辦的節日龍舟賽中獲獎。
此外,為實施全民健身活動,還舉辦了有籃球、桌球、拔河、象棋等多個項目的鄉村運動會。

教育事業發展情況

解放前,醒群的各個自然村開設有私塾,這時只有少數有經濟條件的家庭的兒童才能入私塾讀書。
解放初,分別在江邊、阮村等自然村設立過中國小。直到70年代初期在醒群羅村圩建立醒群國小,1984年之前還附設國中班。
1987年前各自然村各自設立過託兒所,以學前幼兒托放的形式開辦,很不規範,從1987年開始統一建起一間較有規模的醒群幼稚園,正式開始全方位系統的學前教育。
1997年11月,醒群出資1100萬元,港澳同胞、各界熱心人士捐資143萬,按照省一級學校標準興建一間較有規模的新醒群國小,分別建成教學樓、音樂樓、飯堂、游泳池、運動場、多功能禮堂及老師宿舍等,於1998年9月投入使用。
學校的軟硬體設施不斷完善,素質教育年年上台階,1999年通過我市一級學校驗收,2000年評為鎮文明學校,在綜合評估中被鎮評為一級學校。

村政建設

70年代前,醒群對外交通以小路為主,扁艇、機帆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到1972年修建了由醒群羅村圩通往龍津的公路。1985年對這公路進行全面改造,鋪上混凝土硬底化。1986年又建起了羅村圩至新村小組的水泥路。1996年又修建由柏村小組接通西樂公路的村級公路。近年來醒群村內的道路在綠化、美化方面不斷完善。此外,2000年對全村河道進行了清理、加寬,村內河湧水質良好。

文物及傳說

現存放在江邊村民小組羅氏宗祠的古時救火用的“水櫃”,是可供人觀賞的一件文物。這水櫃據說清初製造,是當時較為先進的救火設備,不是隨便可以購得起的。將水櫃入水口的小管連線於水中,以人力將其轉臂搖動,水櫃的出口便可噴出一條二十多米長的水柱。此水櫃在村中曾起過多次作用。該文物至今仍保存良好。
醒群有個“江邊沙”的民間傳說。據說清代時,因當時與山根石井村對土地上有爭端。醒群村中有位才子叫羅阿盲,是一出名狀師,他發現“大沙”中種有甘蔗,有一種大黑螞蟻專吃糖蔗,於是派人送狀到衙門,說“大沙”自古是醒群村範圍,狀告山根侵占土地。審理此案的縣官坐官船到“大沙”視察。這天早晨,阿盲與幾位村民用白糖水寫上“羅村沙”三個大字,其時無數黑螞蟻便爬上大字上吃糖,縣官一見,心想連螞蟻都有序排列,實屬天意,於是“大沙”判歸醒群羅村,後改名為“江邊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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